第74章 日中见斗(13)

    燈城, 孟无渡宅邸。

    畅谈半日之后,天光向晚, 风开始渐渐冷了。

    孟维参起身关上窗户,又找来一条披肩替三奶奶披上, 然后向宁兮几人说:“终于轮到我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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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烙玉一案又十八年,孟无渡已经故去, 家里只剩下三奶奶。

    三奶奶原是燈城本地的农户女, 与孟无渡结缘之后,两人一个经营着赔多赚少的乐器行, 一个在歌舞团唱歌,尽此一生都恩爱有加, 从没闹过别扭。三奶奶一辈子没离开过燈城,也不习惯被外人伺候, 所以孟家管事就让两人带大的孟维参回了燈城, 替她打点里外事宜。

    那天是六月初七,燈城歌舞团成立八十年纪念日,团里特意派人给三奶奶送来了鲜花、纪念章和纪念蛋糕。

    她年轻时唱的燈城民歌早蝉调,曾经风靡一时,此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团里这次来三奶奶家, 也是想借机向她了解当年歌舞团的往事, 搜集旧照片和曲谱,以共编撰团史使用。

    三奶奶和众人聊得兴起,黄昏时分, 慰问者们才意兴阑珊地散了。

    孟维参代为送客人出门,目视车辆开出街道后,便折回宅子整理随意堆放的礼物。他在一众花花绿绿的鲜花蛋糕里,发现了一瓶包装精致的酒,有些眼生,好像不是歌舞团的人带来的。

    酒瓶上以丝带系着一张留言卡——

    付孟无渡伉俪:

    马首向何处,夕阳千万峰

    这句诗摘自唐朝权德舆的《岭上逢久别者又别》,寓意为故友路上相见,匆匆一面之后,便又要各奔东西。这么说来,酒肯定不是歌舞团的人送的了。他再问一楼的小工,果然刚才有个陌生人来过,还说不必通报,把东西放下就走了。

    孟维参把卡片交给三奶奶,老人家看见孟无渡的名字后,怔了一怔,忽然开口问道:“还有几天日食?”

    孟维参看了眼窗外的星位,掐指一算,答说:“按今夜星宫分野,两日后巳时二刻,有一个日偏食,持续三分半。”

    “那便不会错,的确是那个人回来了。”

    “什么人?怎么从没听您提起过?”

    “都是18年前的事了,若那人还在,应该也有七八十岁了吧。”

    聊到这里,三奶奶就把秦叙异的故事讲给了孟维参。

    他听得入迷,当夜去朋友的店里聚会,还记挂着箜篌和烙玉,干什么都心不在焉的。

    一个女人用指甲弹了下酒杯,叮的一声,暂时吸引来孟维参的注意。

    “你今天怎么了?”她说着看向另一个男人,质疑道,“你给他喝了假酒了?”

    男人斜着眉眼说:“你一来就觊觎着我的收藏,等喝到了,又开始暗示我给你们喝假酒,下次我肯定不让你进门了。”

    “这可真巧!”另一个人调笑着说,“她没来的那几次,你好像并不舍得把真的好酒拿出来。”

    几个人暗笑起来,当事者似乎有些尴尬。

    女人岔开话题:“说到好酒,我之前看燈城东山碑林的科普栏目,山崖上刻着一首赞美燈城名酒琥珀光的长诗,既然你的店就开在本地,我怎么从没喝过呢?”

    “那是近于传说的东西,诗中不是还写琥珀光是祭酒吗?我只是一个卖酒的普通人,只卖酒给人,祭酒这种事,你应该问维参。”

    女人好奇地追问:“祭酒是什么?”

    孟维参转着手里的酒杯,淡然说:“其实就是以酒祭祀神明祖先的意思,但我们的祭祀流程会更加繁琐,用的酒也比较特别。做这种酒所需的作物,大多生长在人所不能到达的福地,酿酒前还要考虑天干地支、宫位星宿,这种酒就叫做祭酒。世上只有几个家族会做祭酒,产量如此低,当然不能对外售卖,他们一般代代服务于几个世家,从不接触外人。你们的诗里能收录一种祭酒的名字,已经很不可思议,喝就不要想喝到了。”

    酒店老板问:“所以你家里有琥珀光吗?”

    “这一百年来,我们家祭祀用酒是孟仙君送的五季春棠。”

    “你真相信你家祖先成了神仙,一百年前还回来给你们送过酒?

    “嗯,是这样的。”

    “虽然和你认识很多年了,但有时候跟你说话,我依旧忍不住把你当成神经病。”酒店老板笑了笑,“不过今天还真有个人来我店里询问琥珀光的事,特意向我打听做酒的琥珀镇在哪。”

    孟维参忽地抬起头:“什么人?”

    “挺年轻的,十□□岁,听口音是外地来的,你没见到吗?那人来我店里买了一瓶酒,特意写卡片带给你三爷爷,我以为是你家的故交呢。”

    孟维参心底忽然一震,琥珀光、烙玉、箜篌,难道不都是一些闻名已久,但今日再没有人见过的东西吗?还有五天又是日食了,难道这次凭空消失的就是琥珀光?

    他焦急地问老板:“琥珀镇到底在哪儿?”

    “我哪儿知道?我一直当它是个传说。”

    女人却接茬道:“那首诗里是这么说的,‘酒星急辞月,步下六重阶’,东山的确有座瀑布叫做六重天阶,不过那里只有五道断崖。”

    孟维参闻言拎起外套就跑:“你们接着玩,我先走了。”

    朋友们在店里乱喊:“你去哪儿啊?你真要找那什么酒啊?你别是喝假酒喝疯了吧?”

    孟维参并非燈城本地人,但他定居此地多年,遍览过此地的山水,早看出东山的六重天阶有奇门阵法的痕迹,只是不想打扰隐居者,所以从未深究。刚才听他们提到这个地方,孟维参马上就知道琥珀镇在哪儿了。

    东山是一座开放性的森林公园,可以随时自驾出入,孟维参抵达瀑布时已值午夜,整个园区一片安静,月色很亮,树木后能看见些蓝蓝绿绿的动物眼睛。

    眼前的奇门阵并不复杂,只能拦住普通人,孟维参轻易找到方位,带车按既定路线兜绕瀑布三圈,瀑布上凭空多了一道断崖,而瀑布后也莫名显现出一条神秘的路,他知道自己找到琥珀镇的入口了。

    继续向前五里,车灯忽然照到了一个踉跄前行的女人,女人乍见来者,十分惶恐,转身便向旁边的草丛跑去,结果却失足跌落下了缓坡。

    孟维参连忙停车,下去查看女人的情况。

    她年纪五十上下,精神很疲倦,一身衣衫褴褛脏污,隐隐可见四肢和背腹纹着细密的黑色图腾。

    女人借着车灯打量他一番,忽然松了口气:“原来你不是镇里的人。”

    “非常抱歉,吓到你了,我不是坏人。”

    “你是来买酒的吗?”

    孟维参摇了摇头:“我来找一个买酒的人,但先别管这个,你站起来看看有没有受伤。”

    “我没事……啊!”女人撑着草地想要站起来,却突然一甩手,然后惶恐地盯住了自己的掌心,“完了!”

    草地上,一只造型奇特的蜘蛛匆匆爬过。

    蜘蛛从头到尾有两寸长,色彩斑斓锦绣,奇怪的是,它的八足并没有直接长在躯干上,肢体末节和躯干间隔着两毫米的间隙,仿佛悬空一般,每只足关节间也同样断裂开了两毫米,像是被磁力吸引的两节细棍。虽然它长得像没有拼装起来的玩具,但行动依然迅速,或者说这样奇异的减震结构令它跑起来更加轻盈轻快,能够应对各种特殊地形。

    孟维参也算见多识广,不至于为了小小一只虫子大惊小怪,他看见女人惊慌失措,忙问道:“这种蜘蛛有毒吗?”

    女人用力挤压着被蜘蛛咬过的伤口:“剧毒,普通人被咬就会死,我们被咬情况更糟。”

    孟维参听她这么说,果断回车上拿来刀和矿泉水,在蜘蛛留下的伤口上划了一个十字,挤出余血,然后用大量的水冲洗。

    女人眉头紧皱:“谢谢你帮我,但恐怕我还是会很快晕过去。”

    “我马上带你去医院。”

    “不能去医院。”

    女人果断拒绝了孟维参,随着时间推移,她身上渐渐产生变化,殷红色的线条从纹身中延伸出来,布满了整个身体,当最后一寸皮肤也遭到侵蚀,她被蜘蛛咬伤的手部殷红线条突然裂开,其下的肌肉、血管和骨骼隐隐可见,而线条竟也密布其中,将她的肌肉血管再切割成无数部分,此时她的手就像刚刚那只蜘蛛一样,仿佛一堆被磁力吸引起来的碎片,更可怕的是,这种割裂正沿着受伤的手臂迅速向全身蔓延。

    此时孟维参才真的受了惊吓。

    “怎么回事?”

    “那种蜘蛛叫做醉蛛,中毒后就会如此。”

    “别开玩笑了!这怎么会是醉蛛?东山这边到处都是醉蛛,黑色的,比那只小得多,不过是种普通虫子,我又不是没见过。”

    “你说的只是半成熟期的醉蛛而已,繁殖期时,它们将回到镇子里的酒池结茧,破茧而出后,就变成了你刚刚看到的样子,然后它们便不再离开这里了。”

    “那怎么办,我能帮你做什么?”

    “帮我找一个干净点的地方,几个小时后,我就能恢复正常。”

    孟维参听她这么说,果断脱下外套把人包起来,小心地抱回到车上。关上车门,闭合车窗,这间小小的密室便变成了山林间最安全的地方。

    孟维参发现女人地意识虽然渐渐模糊,但呼吸和心跳并未因此衰弱,可见身体依然“健康”,稍稍放了心。

    “你到底出了什么事?”

    “呵,这里就是个见鬼的地方。”

    此地的确是琥珀镇,他们做了一千年的酒,一千年没有失手,其中奥秘便是刚刚叮咬女人的蜘蛛。

    成熟体的醉蛛,肢节和身体自然分离,哪怕拿走它的几根足肢,它也不会受伤,而且若在48小时内将足肢放回原位,它还能自如操控这根足肢,非常不可思议。

    繁衍期内,雄性醉蛛为争夺交`配权,经常进行决斗,最后胜者将夺取败者最强健美丽的一部分肢节,替换掉自己较弱或受伤的肢节,即插即用,完全不受排异反应影响。

    对人类来说,成熟体醉蛛带有剧毒,微量即可致死,但如果摘取它的网炮制成粉,用以纹身,那么被叮咬后不仅不会死亡,肢体还能像醉蛛一样分解成无数组件,此时若交换两个被分解者的器官,也同样不受排异反应的影响,48小时后,他们的肢体完全融合到一起,就可以像使用自己的身体一样自如。

    只有一点,如果更换的是脑内器官,那融合结束后,两方都将失去记忆,各自变成一个新的人。

    知道了这件事后,镇子里的人就不再被当成完整的身体看待了,他们是一堆通用零件。

    可以拆开使用。

    最好的部分组装成酿酒师,赋予他们完美的嗅觉和手艺,自然能做出最好的酒。

    次级的部分组装成种植者,赋予他们强健的体魄,有助于生产出优良的酿酒原料。

    一般的部分组装成镇民,维持小镇生活运转。

    残次的部分也组装起来,这部分人不需要劳作便可丰衣足食,因为他们的存在就是对小镇最大的献身。

    其实在这种模式下,除了智力排行末端的部分人,所有人都得到了更优的身体,分到了更多的利益。而被瓜分了身体的那些人,即便不想用健康的体魄换取优渥的生活,也缺乏反抗的行动力,更缺乏组织反抗的智力,根本掀不起一点波澜。

    虽然掀不起波澜,但可以搅动一些小水花。

    女人和她的儿子今天本已被拆开,但事发之前,儿子偷偷把一张自白书和照片塞进了售卖的酒桶里。

    两个衍天派的年轻人前来取酒,发现了他留下的东西,佯装离开之后,又暗中抄近路折返回来,趁着药力没过,按照片把才被分解的他原样拼好,装在酒桶里偷偷抬了出来。

    可惜四个人才开始逃跑,便被镇中人发现,不仅全员出动追捕他们,还放出漫山遍野的醉蛛制造陷阱,镇民都统一涂过艾草汁,可以驱散醉蛛,但他们四个一旦被咬,必然非死即伤。

    “刚才我们藏到山下的洞里,只要追兵再往前走两步,就能发现我们的踪迹,但关键时刻,有个不知来路的年轻人突然从对面山上吹了声口哨,把人都引走了。”

    孟维参眼神一动:“那人去哪儿了?”

    “应该是往镇中的方向去了。”

    “和你一起出来的三个人呢?”

    “他们为掩护我,也分开把后面的追兵引走了。”

    孟维参想了想,下决心说:“不管那些,我先把你送出去。”

    女人疲倦地闭着眼睛,小声请求:“你能进来山里,肯定不是一般人,如果可以的话,请你先去救救他们几个。”

    “可是你怎么办?”

    “他们已经把人引回到镇中,我呆在车里很安全,你用树枝把车盖住,留下我一个人也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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