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翔的格雷森一家毫无疑问是哈利马戏团的明星,他们的节目也是这场巡回表演的重头戏。一家人都身穿白色为底红色纹饰的表演服。
我坐在包厢里,看着那雪白的灯光打向了这对明星马戏夫妻,那灯光有些格外刺眼。
“嘭!”
有谁捂住了我的眼睛?
母亲已经蹲下身把我搂进怀里,不停的喊着:“提宝,提宝。”
妈妈其实不用那么担心的,其实前段时间那个黑帮的突突突哒哒哒就在我的幼稚园隔壁,我在楼上看得清清楚楚——子弹打进脑袋的话会突然爆开,脑花都会溅出来。
GCPD虽迟但到,那次能来的这么快,估计也是因为旁边是哥谭的上层阶级幼儿园。
因为压力使脑袋爆开的场面可比现在这个刺激多了。
我告诉自己是小场面,安抚的拍拍妈妈的手,伸头继续往包厢外看。
灯光还是那么的苍白。
那个还笑着与我合影的格雷森哥哥呆呆愣愣的站在高台上,我看不清他那双蓝色的眼睛,他现在怎么样了?他在想什么呢?
“提宝!”
母亲的声音好像是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的,他用那双细嫩的手摩梭着我的面庞,我才发现我已经泪流满面了。
“别怕呀,提宝,这只是个意外,呼吸,来,跟妈妈学,深呼吸。”
新鲜的气体涌入我的胸腔,我终于重新开始思考。
“妈妈!我要去看看迪克!”我要去看看那个笑容比哥谭的阳光更灿烂的迪克,我想去抱抱他,我想去安慰他,我……
“不,提宝,我们回家。”
只有5岁大的我被母亲抱在怀里,像袋鼠妈妈负子袋里的小袋鼠,珍妮特的身上有一种清浅的玫瑰香,她的气息将我包围,就好像有人在我的世界里树立了一层坚不可摧的屏障。
我是安全的。
我是被保护着的。
这种感觉是如此的明晰以至于其实一直在困扰着我的哥谭的阴影离我远去。
那迪克呢?那个飞翔的小鸟呢?
他还没有离巢,就已经失去了父母,现在又有谁去保护他呢?
上流社会的观众在发生了如此令人惊诧的事故过后自然有人将他们带离此处,我抱着母亲的脖颈,听到来自耳边的纷纷议论。
他们大多为这对飞翔的爱情鸟哀叹两声,但很快又兴致勃勃聊起了下一场寻找乐子的事。
我仰头看去,他们都带着轻松欢快的笑容,就好像刚刚看完一场令人愉悦的马戏表演。
蓦地,我又看到了那双刚蓝色的眼睛。
是布鲁斯·韦恩。
这个男人紧皱着眉头,那两条漂亮的黑色眉毛之间出现了一个深刻的川字,他那双漂亮的玫瑰色薄唇此时也苍白抿着,整个人散发着一种哀伤的气息。
我死死地盯着那个男人,他的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哀伤是一种高贵的属于人性的悲哀,我本来应该不懂这种悲哀的,但是这一刻,我确实明白他在悲伤什么。
他身边有一位鬓发已经开始霜白的老人,这位老人挺直了脊梁跟在韦恩少爷身旁,表情也是肃穆而哀伤。
他们俩在交谈着什么?
他们会是在为格雷森一家的悲惨命运而哀悼吗?
母亲的带着我离开了,但我耳边还是响起马戏棚里的悲声。
那场在马戏棚里的意外结束已经好几天了,今天的哥谭依然是阴雨连绵。
珍妮特打开儿子的房门,那个孩子把自己埋在被子里面裹成了一团。
“提宝,你昨天晚上是不是又偷偷到你爸爸的书房里面看书了?”
这位上流社会的夫人是一个慈爱的母亲,虽然经常忙于工作事务和丈夫令她会有时忽略自己过于早熟的儿子,但珍妮特仍然是一个了解儿子的母亲。
“今天是那一对格雷森夫妇的葬礼,提宝,你要去吗?”
床中心那一团动了动,一个顶着乱蓬蓬头发的小脑袋钻了出来,小孩子盯着自己的妈妈,点了点头。
哥谭是美国东海岸的一个海滨城市,也是美国最大的港口城市,但这个城市却和隔壁的大都会不一样,常年被笼罩在蒙蒙的烟雨中,有种格外阴郁的气质。
我穿上黑西装,被母亲牵着手一起向哥谭的墓地走去,母亲打着一把黑色的雨伞,雨水打在伞上,发出咚咚的声音。
来这场葬礼的人很少,公墓在这个雨天更显凄凉,雨水偶尔溅到我的脖颈里,仿佛能让人冷到骨子里。
那个曾经我梦中轻盈飞舞的知更鸟,今天穿着我从未见他穿过的黑色西装——他从来都是穿着色彩鲜艳的服饰,向快乐播撒给他人。
理查德·格雷森还是个瘦弱的少年,雨水打湿了他的衣服,更显出他瘦削的身形。
珍妮特时不时的抚摸着我的手,像是能传给我一些温暖。
那一对曾经带给无数人欢笑与梦想的夫妻终于沉眠于地下,人群散去,那个少年还是倔强的在墓碑前。
我想上前给他一个拥抱,一个在几天前我本应该给他的一个拥抱。
我想上前给他一个安慰,一个在我肚子里酝酿了好几天的安慰。
但还没等我走过去告诉我的偶像,一个健壮高大的身影就搂住了那个在雨中单薄的少年。
那是布鲁斯·韦恩。
“你愿意被我收养吗?”
高大的男人这么问这个少年。
雨声愈发大了起来,我看见那只被淋湿羽毛的知更鸟躲进了布鲁斯的怀里,他哭出声来。
我停止了上前的脚步,雨幕把我和这对新生成的父子远远隔开,他们之间所弥漫的气息冰冷而又哀伤,就像雨中的哥谭。
母亲还没有松开我的手,她的手温暖而又阔大,包裹着我。
我想我不能给迪克比布鲁斯更好的安慰了,他们俩在一起像两只舔舐伤口动物。
自从那次雨天送葬之后,韦恩正式宣布他们收养了理查德·格雷森,虽然有些人嘀嘀咕咕里面肯定有什么肮脏的交易,但见识过那个雨天相依偎的两人的我知道,他们为彼此筑起了巢。
先来一句老套的:时光如水,日月如梭。
咳咳,总之,我,提摩西·杰克逊·德雷克,已经到了上小学的年纪了。
精通包括最难的普通话在内的6种语言,通读过上千本藏书,事实上已经拿到过两个博士学位的我要去上小学了。
说真的,这是在我失去我心爱的爱豆飞翔小鸟格雷森后听到的最差的一个消息。
倒也不是说并不排斥上幼儿园的我会应付不来小学,但是并且可以随时请假的幼稚园生活,小学生所受到的制约就大了许多——估计肯定不能在课堂上看《波罗大侦探》了。
德雷克是一个颇为富裕的家庭,我去的也是整个哥谭最好的私立小学,成为了一个穿着短裤和白袜子的小学生。父亲在我上学前还抱着我说:“提宝,我和你妈妈也上的都是哥谭小学呢。”
我暗自在他怀里翻了个白眼,这不是废话,爹你这家业小时候除非在大都会上学不然肯定是上哥谭小学啊。却又听他说:“这么多年来,学校的校服还是没有变,哦,我记得我和你布鲁斯叔叔以前还有过穿这件校服的合照,还被我珍藏在保险柜里呢。”
啊,穿着短裤和大白袜的布鲁斯叔叔啊。
等一下,爸,你为什么会珍藏这种照片?
我妈头上是不是有人空投绿灯戒指?
你问我什么是绿灯戒指?
隐约记得好像是“爱是一道光”什么的吧。
好吧好吧,现在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阿美莉卡小学生,胸前没有红领巾飞扬,但《星光灿烂的旗帜》已然在我耳边鸣响。
只要我默念“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哥谭市的子弹就打不到我。
开玩笑的,主要功劳还是我爹花钱买的安保。
进入小学生活的我发现小学果然同样无聊,过高的知识水平让我在小学生里鹤立鸡群,我有点理解以前陪伴我晚安的睡前读物里的福尔摩斯先生看世界的感觉了,boring,boring,boring。
而在这期间,大概是福尔摩斯保佑,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都市传说。
坊间传闻,在哥谭夜色里,有一个蝙蝠怪物出没。有人说在黑暗降临的哥谭,有一个身上长着蝙蝠翅膀的怪物在夜晚巡逻,他殴打警局,他殴打罪犯,他暴力,他血腥——他是哥谭的暗夜骑士,守卫着夜晚的安宁;他是哥谭的蝙蝠怪物,打碎了夜晚的秩序。
Bat monster!
听着像不像裂口女?像不像贞子传说?
还是个小学生的我并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着什么长着翅膀的怪物,就像当年天真幼稚的我也不相信世界上有外星人,有活了5000年的女神,火星上的人皮肤是绿色的。
与身边人群格格不入的无聊,最终诱使我去做一个小小的福尔摩斯,用我睿智的脑袋瓜儿去揭开这个暗夜怪物的真相。
你说这个世界没有福尔摩斯这本书?
这不重要。
波罗大侦探也差不多。
重点是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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