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三章

    在哥谭的大街小巷里,流传着这么一个传说。

    当太阳彻底离开这座罪恶之城的时候,有一只从阴影里诞生的蝙蝠怪物会张开它那巨大的翅膀从高空中掠过,他是恐惧,是罪恶,是哥谭黑暗的化身。

    艾芙洛张牙舞爪的向我描述这个都市传说。

    我已经眼神死了。

    哈,蝙蝠怪物,这个世界上难道存在吸血鬼吗?这是不可能的。

    要是真的这么可怕,难道还会有人活着见到他并且描述出来吗?而且听听这些描述吧——身高10英尺(见鬼,这世界上真的会有人身高三米吗),有一双可以飞翔的翅膀(我确定现在的科技还造不出来这东西),眼睛是血红色的(白化病吗),声音仿佛来自地狱深处(嗯,难道是喉癌吗?)。

    这些奇奇怪怪的描述更加增加了这个蝙蝠怪物传说的虚幻。

    福尔摩斯曾经说过,通常来说,越稀奇的事,真相大白后,内情越平常。我想这之中一定有一些线索可以让我来侦破蝙蝠怪物的真身。

    用微笑送别给我提供情报的德雷克情报小分队3号队员艾芙洛,我准备下一个课间再和4号队员克拉娜聊一聊,她似乎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合上笔记本,现在我要来上两位数加减法的数学课了。

    吸气,吐气。

    加油,提摩西·德雷克,你是最棒的,你能熬过这节数学课的。

    一定可以的。

    这节数学课下课我已经被折磨半死了,如果我要能有和十年后自己通话的功能,那我会告诉自己,这就是三天只睡5小时的痛苦感觉,但现在的我不知道,不过这为我磨炼了后来为人所称道的所谓“蝙蝠家的意志力”。

    我想我的意志力磨炼法还真是不同寻常。

    4号队员克拉娜提供的情报非常重要,她说她住在外婆家里时看见过窗外的黑影,而她的舅舅也说蝙蝠侠在那一带出没。我仔细打量她的表情,确认这个家伙没有撒谎,但是眼神有些飘忽不定,脸上有浮红,说话声音也打颤——按照绅士风度,我应该扶她去办公室和琳娜老师说一声。

    但是她拒绝了。

    总之这个消息对我来说非常重要,虽然我自认为是一个完美的预备役侦探,但是我的身体限制了我的行动能力——小学一年级生的我根本不要想着去那些古古怪怪的地方,可蝙蝠侠的传说一般都流传在那些郊区边缘地带和,嗯,哥谭最黑暗的地方(犯罪率最高)。我只能找一些他曾经出没过的中间地带——我们家那一片他根本就没出现过,估计是有钱人安保给够了钱。

    克拉娜的这个情报是我听说过的最准确的,关于蝙蝠侠可能出没的地方之一。

    我再次摆出招牌微笑着送别给我提供重要情报的4号队员,却被弗雷德一拳偷袭后背。

    “提姆,你这样迟早要翻车的。”

    弗雷德是和我一起去学校里体操兴趣小组的朋友,就是有时候会说一些只有小孩子才能听得懂的话。

    就比如这个,翻车?哪里来的黑话?

    “这是你的女朋友几号了?你这多线操作比布鲁斯·韦恩还厉害。”

    弗雷德你这个蠢货,你在想什么?什么意思?你为什么要拿布鲁斯·韦恩来当形容词?这是我的侦探小分队,就好比是福尔摩斯和他的贝克街侦探小分队,真的怀疑我有女朋友,也应该找一找我的华生好不好!

    不过显然弗雷德没有看过福尔摩斯(是的,这个世界没有福尔摩斯,柯南道尔先生,这真是太令人遗憾了),我想他最多也就看过一部电影换一个女朋友的詹姆斯·邦德。

    提姆·德雷克,你要让你自己冷静下来,不要和这些小学生吵架。

    “都跟你说了!小孩子不要天天想着女朋友!”

    啊,还是没忍住。

    阿美莉卡的小学生显然比幼稚园的厉害多了,我想调查的是蝙蝠传说的浮光掠影,不想听哥谭情人布鲁斯·韦恩叔叔的情史,虽然韦恩大少爷的情史听起来很有趣——韦恩总裁和星球日报的小记者?OMG!布鲁斯叔叔男女通吃还懂得玩五十度灰,很前卫嘛……

    咳咳,德雷克侦探,你是一个正经的侦探,不是出来听八卦的,不要以为有几条新闻就能践踏你世界第一侦探的尊严!

    但是总裁和小记者的八卦真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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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回到家里,家里有些空荡荡的(保姆/园丁/厨师:德雷克少爷请不要忽视我们啊),杰克和珍妮特都外出工作了。或许这就有钱人家的必然走向?他们俩最终能停留在家庭里的时光越来越少。

    这几年德雷克集团发展正进入快车道,虽然和韦恩、奎因集团这种老牌财阀没得比,但是和新兴的莱克斯工业相差无几,我觉得莱克斯工业发展更好一点——就像乔布斯于苹果,扎克伯格于脸书,一个才华横溢的创始人对一个新的科技公司作用无可估量。德雷克集团下面也有德雷克工业、德雷克投资、德雷克电子、德雷克汽车诸如此类的庞大产业,但我们确实没有莱克斯·卢瑟那种鬼才——他上次发布会上的机器人是认真的吗?那技术让我梦回21世纪。

    这些年德雷克集团的财产版图越来越大,也逐渐不满足于美国市场,杰克他们俩常年在欧洲出差,留在哥谭的时间不足一半,在家就更少了。我偶尔半夜惊醒确能闻到清浅的玫瑰香,但是大宅空旷地令人心里也空旷。

    好了好了,提姆,你以为自己真的是一个小学生吗,还矫情起来了,不就是留守儿童吗?看看你价值1万美元的电脑(还是韦恩牌子的),上辈子你读博连1000美元的某水果智能手机都扣扣索索买不起。

    说电脑就打开电脑,这个世界不知道怎么回事,科技树确实点的够快,个人电脑出现才几年啊,韦恩集团就已经推出了如此强劲的产品——我甚至可以用它进行个人复杂的CAD!

    不过这真的帮了我大忙了,我虽然推崇福尔摩斯,但是19世纪的古老方法还是不能照搬的,我是跟得上技术发展潮流的,用电脑进行大数据分析(提米,你这个数据量可称不上“大数据”)让我更好理解这个蝙蝠怪物。

    但令人遗憾的是,尽管这台一万多美元的韦恩个人电脑已经是当今时代的技术巅峰,我仍然受限于硬件不能完成数据建模与大数据比对,只有一点让人欣喜——我确实找到了我要去蹲点验证传说和收集证据的地方了,位于钻石区和哥谭老城区之间的中产阶级居民小区偶尔可以看到蝙蝠的黑影。

    这大概是我不出钻石区可以看见蝙蝠的最好地点。

    我想,这很有可能是因为哥谭警局总部(GCPD)在此。

    感谢我的侦探小分队8号队员卡罗拉姑娘,她提供的她某个警长伯父的抱怨给了我新线索——永远来迟一步的GCPD和蝙蝠怪有接触,这急剧拉升了蝙蝠人存在的可能性与真实性。

    还要特别感谢韦恩集团即时更新的电子地图。

    我将一切做了一个小结后把资料存在储存器里,打开拜托我的侦探小队6号克拉拉的哥哥从哥谭大学拿出来的编程教材自学起来,作为新时代的侦探,为了更好磨炼自己,既然福尔摩斯能辨认出140种雪茄、香烟的烟灰,那么我,提摩西·德雷克,就能用电脑黑到五角大楼。

    等一下,这个世界还有五角大楼吗?

    不管了,认真学习的我离黑掉哥谭大学的网络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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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弗雷德那小子阴阳怪气的陪伴下(他对我的清白有所误解,虽然我多线发展了很多姑娘,但我真的只是在查线索!小学生提姆不泡妞!),经过半个多月的收集和准备的我已经决定了在哪里去蹲点蝙蝠人。经过对警局工作人员家属的旁敲侧击互相印证,10英尺的蝙蝠怪传说我已经否定了——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不科学的人,这还是一个在马克思主义光照下的和谐社会。

    蝙蝠传说确实存在,主角是一个高大的成年男人,并不排除极小的可能性是特别少见的肌肉女,根据新闻和谣言的交叉对比,他常常出没在东区、迪斯堡区、伯恩区这些治安极为糟糕的地方。他是一个罪犯——五年前报纸上那场追逐战里如果形容的是他(哥谭日报里只有一个模糊黑影,摄影师差评),那他至少破坏公物、妨碍执法、故意伤害等等法条犯了个遍,这显然不是一个像我等这样的良民应该做的。

    我还不知道我以后也是个半夜出来破坏公物的家伙。

    最终,我端着我的相机,跑到德雷克地产下面的在靠近GCPD一间还没有售出的高层公寓蹲点。

    毕竟,今天开始,小学生放暑假了。

    提米微笑.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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