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第 36 章

    尽管知道小伙伴在某些时候比自己还直肠子, 季曼还是被他的逻辑给噎到了。

    她缺钱他就给?他又不是她爹!

    “磊子哥啊,咱们真的不能这么老实的。”她有点替他发愁,“自己的钱自己藏好, 谁都别告诉,闷声发财才是正理儿。别说我们这些外人了,就算是你将来结婚了,有了媳妇,也得藏点私房钱才是, 不然的话到时候想给媳妇买个小礼物都没钱,更别说给自己买东西了。”

    钱这个东西, 别看现在好像需要的地方不多, 但将来要花钱的地方多着呢,还是有点理财观念的好。

    然而, 季曼的语重心长并没有得到姜成磊的认可。

    “你不是外人。”他盯着她, 语气坚定地回道。

    闻言, 季曼郁闷地瞪了他一眼。

    要不是不想破坏自己的形象, 她都想揪着他的衣领质问他还能不能抓住重点了, 她刚刚说了那么一大段话, 他就听见了一句“我们这些外人”?

    还她不是外人, 她不是外人还能是内人啊!

    “……这不是重点!反正我不用你给钱。”她无力地重申道, “你的钱留着干啥都行, 买吃的用的买衣服,随便!”

    姜成磊沉默不语,在心里默默说道:我不买吃的用的, 也不用买衣服,只要你要,我全都给你。

    不过,既然季曼已经明确表达了不想听他说这种话,他便没有将这些话说出口,而是让话题回到了上山打猎这事上:“那我们还是上山吧,下午不上工了,咱们去县里找向叔叔他们‘走亲戚’。”

    让山上的野物休养生息固然重要,但这也并不是什么必须要做的事情。鹞子山的物产本就丰富,山下的人们打猎技术却很是一般,连个正经猎户都没有,拿杨树大队为例,明面上还算有打猎这项技能的只有于大成一个人,其他人最多能设设陷阱碰碰运气。故而,就算他们俩频繁上山,只要手上稍微有点分寸,就不会对鹞子山的野鸡野兔之类的动物产生什么毁灭性的打击。

    “走亲戚”算是他们俩之间的一个黑话了,实际上指去县里通过向叔叔那边的路子出手自己打到的野味。

    向叔叔便是七年前他们在山上从拍花子手里救下来的小孩向鹏的爸爸向原野,在县机械厂做技术工作,认识的人不少,轻轻松松就能出手他们俩打回来的猎物,还不打眼,比他们自己去黑市慢慢摸索要安全多了。

    闻言,季曼犹豫了一下,然后才下定决心道:“那我们就上山!”

    大不了少对那些野物下几次手,尽量给它们多留一些休养生息和繁殖的余地,再不济他们还能朝那些野猪下手。

    野猪对居住在山下的农民来说可不是什么受欢迎的好东西。

    野猪的獠牙可怖,脾气凶猛,人一旦遇上了,稍有不慎身上就会多一个血窟窿,杨树大队也不是没有死在野猪獠牙之下的人。

    再加上野猪还会时常下山拱食,霍霍地里的农作物,大家对它可以说是深恶痛绝。

    要是真的能影响野猪的繁衍壮大,对居住在山下的人们百利而无一害,所以,季曼这时便真的打起了野猪的主意。

    过去的几年里,她和姜成磊虽然经常上山,但基本都是冲野鸡野兔之类的这些小东西下手,一来是他们俩年纪毕竟在这,哪怕两人都有一身本事,对那些大东西下手还是危险了一点,万一受伤的话,季奶奶那儿也不好交代;二来呢,小东西不管是家里吃还是拿去卖,都比较不引人注意,符合他们俩闷声发财的准则。

    但是,鉴于她现在上山的主要目的是挣钱起新房,再一门心思盯着小玩意儿的话,就有点不够看了,野鸡野兔再多再肥,卖的那点钱也不够起新房的啊!

    要是能打到野猪,弄来上百斤肉,那就不一样了。

    就算野猪肉不能卖到家猪肉的价,但在不要票的情况下,一斤怎么着也能卖到八毛左右吧!一斤八毛,一百斤就是八十块了,再加上哥哥季明伟之前寄回来的津贴、她自己卖猎物挣的私房钱,起新房绝对够了,还能把哥哥的彩礼钱给留出来呢!

    季曼的小算盘打得啪啪响,满脸斗志昂扬地就和姜成磊一起上山了。

    对于她要打野猪的“海口宏愿”,姜成磊倒是接受良好——除了那种拖家带口的野猪家族以外,要是遇到了那种落单的野猪,以他们俩的本事,好好周旋一番,也不是没有到手的可能。

    事实证明,他们俩运气确实还不错,在循着野猪走过的痕迹找到野猪时,遇上的并不是足以团灭他们俩的野猪家族,而是一个不知道为什么落单了的公猪。

    而且,从体型上来看,这只公猪还没到完全成年的时候,也就是说,杀伤力有限,且防御水平并没有那些浑身沾满积年的厚厚油脂的野猪好。

    对一心想着打野猪换钱的季曼来说,这情况说是瞌睡来了就有人来送枕头也不为过。

    两人对视一眼,便默契地悄悄绕到了那野猪的背后,一左一右,远远呈包抄之势。

    姜成磊自幼在山里长大,身上自有一种煞气,身形够灵活,速度也够快,便负责吸引野猪的注意,作为本次打野猪计划的主攻。

    而季曼力气大,可以在一旁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力图能直接击中要害或者打碎它的骨头、让它失去行动能力。

    他们俩之前都没对大东西下过手,自然就没什么配合的机会,今儿骤然打起配合,即便有这么多年相处的默契在,刚开始还是有些狼狈,比如说,季曼抡下的锄头险些砸到姜成磊,姜成磊一个抽身不及差点被野猪尖锐的獠牙戳中,等等。

    两人的额头都不禁冒出了冷汗,相较之前的淡定和初生牛犊不怕虎,现在更多了一分谨慎,也被激起了几分凶气。

    季曼深吸一口气,眼神死死盯着那头哼哧哼哧喘着粗气的野猪,捏着锄头把儿的手微紧,瞅准时机就一锄头挥上去,直接命中它的脑门,在命门上破出一道深深的伤口。

    姜成磊则趁机一棍子捅进了它的眼睛,并飞快地拉着季曼后退。

    以季曼的力气,那野猪最多还能垂死挣扎一会儿,活肯定是活不成了。

    但是,姜成磊捅上去的那一下,防的就是它的垂死挣扎:捅瞎眼、飞快退开,这样的话,就算它还能横冲直撞,也伤不到他们了。

    论力气,他肯定是敌不过季曼的,可要论周全程度和命中技巧,那还是他略胜一筹。

    等它倒地抽搐了几下,不动了以后,他才拉着她小心翼翼地上前,确认野猪死了以后,两人都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

    “我们好厉害!”季曼用手杵着立了大功的锄头,笑嘻嘻地说道。

    姜成磊则开始用土掩盖住那些掉落在地上的血,以免吸引来其他猛兽。

    野猪肯定不能就这样送去县里,甚至不能就这样带下山,以防被队上的人发现端倪。

    他们便扛着野猪去了姜成磊以前特意收拾过的一个山洞,打算在那先把野猪给略微收拾一下。

    乡下人家的孩子,没杀过猪也见过杀猪,更何况这头猪还是一头死猪,收拾起来相对来说还算简单,起码不用愁要怎么按着猪不让它跑。

    条件有限,要想收拾得多干净肯定是不太可能的了,姜成磊只是尽量放了还没凝固的血,将野猪毛略微烧了烧,内脏不好处理便先扔到了一边,要么到时候贱卖要么留着回家收拾,然后将整头猪给拆成了几个部分,放到了从家里带来的筐里,。

    山上猛兽多,他们俩和野猪身上血腥味又大,他们自然是不敢在山上久待的,匆匆收拾完便拖着竹筐下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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