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猪肝菠菜养肝粥

小说:求求你们别吃了 作者:姜均
    十五道、猪肝菠菜养肝粥

    肝脏,乃将军之官,谋略出焉,又为罢极之本,魂之居也,是人体体内非常重要的器官之一,主代谢、免疫、解毒、凝血等功能;过度饮酒、好食油腻、熬夜暴躁都特别伤肝。

    肝不好的人,脸色晦暗肤色发黄,食欲不振恶心腹胀,全身倦怠或发恶寒,更更重要的是,容易掉头发。

    洪老板心有余悸道,“听见她的话,随我一起来的几人都哈哈大笑,可当时我就震惊了,自家事情自家知,那段时间我确实身体不舒服,人难受、没胃口、老觉得恶心、头发还大把大把地掉,听她这样说心里顿时哐当一下,竟有些害怕。”

    “好在当时我没跟着笑,还多嘴问上一句有没有救。她盯着我看好一会儿,又问了些问题,这才慢吞吞地说,有救,吩咐我要戒酒、戒油腻、早睡早起多活动、怎样怎样,又说了好些食物让我多吃补肝,最后还帮忙介绍医馆里的大夫认识。”

    “听她说得像模像样,我还以为她是大夫当场就信了,我那几个兄弟张大、赵二和黄三也来了兴趣,让她也给瞅瞅,结果你猜怎么招?嘿,仨都有病!”

    洪老板把自己给说乐了,大笑道,“一个肾不好,一个胆不好,还有一个居然缺锌……哈哈哈,黄三平日里就是个缺心眼的,她也能一眼看出来,这有本事的人果然不一样。”

    朱从寒听闻,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

    杂乱的巷口边,有一个稍显破旧但还算干净整洁的馄饨小摊,摊中的烧得红旺的火炉上正煮一锅开水,水面沸腾冒出白色热汽,一阵清风袭过,白汽消散之时,街口出现几个五大三粗、凶神恶煞的地痞无赖。

    四个地痞无赖流里流气地向馄饨摊走来,坐在摊上的食客瞬间惊恐地四散逃开,唯有一女子不动如山。四人对视一眼,分散四方包抄,满脸嘿嘿淫|笑着向女子步步紧逼。

    女子身姿挺拔,头也不抬,依旧斯斯文文地细嚼食物,神情淡然,始终从容。

    画面一转,四无赖跪倒在女子脚边,女子朱唇轻启,清冷的声音传开,“你有病,你也有病,你缺锌,你缺心眼”,四无赖痛哭流涕,高呼仙子救我,女子不为所动,继续优雅进食。

    “哼哼。”朱从寒轻笑一声,心道,这位席家小姐看上去不似那些娇滴滴柔弱弱的寻常闺阁女子,倒是有些胆色。

    洪老板道,“她叮嘱我们一番后就离开了,走时说她不是大夫,只是厨娘。”

    朱从寒诧道,“厨娘?她当真这样说?”

    洪老板肯定道,“当真这样说的,我一字未改。”

    一时间,朱从寒也说不清楚自己心中究竟是何种滋味,惊讶、担心、敬佩、羡慕、还有一点点的悲伤,几种情绪混杂在一起,心乱如麻。

    厨师,又作庖人、膳夫,文雅点唤作菜将军、茶饭量酒博士,是一门极低贱的职业,属于下九流之一。上古时期,自厨师一职出现后就一直由奴隶来担任,即便发展到后世,也只有那些出身卑贱、生活困顿的穷苦人家才会去从事。

    因为某些原因,厨师的地位在大唐急剧上升,被列入中九流前三,对普通大众而言或许已算不错,可对于席府这样的世代官宦人家来说,仍旧不屑一顾。

    这席家小姐竟敢当街自称为厨娘,这般行径若传到素以刻板守礼而闻名的席州判耳中,不知她将如何?

    朱从寒有些为她担忧,后转念一下,他不也是如此吗?

    对于世家而言,文为第一,武其次,入仕为官方为正途,余者皆是歪门邪道,而商人低贱鄙薄尤为其甚,哪怕家财万贯、富可敌国也绝对无法入高门贵族的眼。

    朱从寒不过是早些年亲自出面打理过几家店面、几个钱庄,便被世家中人指着骂他不务正业、糟践门楣。

    伯爵府的那些亲眷们也纷纷低看他,然后转头又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向他要钱,一脸“我用你的钱完全是给你面子”的欠揍表情,直让朱从寒恨得牙痒痒。

    从两位摊主方才所言来看,这位席家小姐显然平日里喜欢亲自下厨,是与寻常世家贵女偏爱琴棋、花卉等所谓的高雅艺术而完全不同的做派,也不知道这样特立独行的她在席家过得怎样,日子是否艰难?可曾被人欺负?

    朱从寒觉得自己与她很是有些同病相怜,不禁心生怜惜之意。

    洪老板看他脸色不对劲,好心问道,“客官你没事吧?”

    朱从寒摇摇头,甩开心里的那丝不舒服,回道,“没事,你继续说,哦对了,这碗我吃完了,再来一碗。”

    洪老板又煮了些馄饨,边煮边道接下来的故事,“后来我去看大夫,大夫说我有点肝虚,最好平日里用补药温养,我记得那小姑娘告诫过我,若非大病重病而不得不吃药治疗,这补药最好是能不吃就不吃,伤肝。”

    “我只是肝虚这种小毛病,手里又没钱买药,心想反正不死人,左右不过人难受些,这病就没去管它。不料几天后,一个青衣小厮找到我,我这才知道原来那小姑娘竟是席州判家的千金。”

    “小厮说他奉她家小姐之命来给我送猪肝菠菜养肝粥,我受宠若惊可又没太当回事儿,毕竟从来没听说过这吃饭喝粥也能治病的,不过好歹是人席家小姐的一番善意,她心善人好,堂堂官家小姐居然记得我一小人物的事,没有像其他人那样瞧不起我,还亲自给我做粥。”

    “我心想,哪怕这粥做得再难喝,拼着她的这番不同,我也得一滴不剩地喝个干净。谁知我刚喝一口,整个人就愣住了。”

    洪老板挠挠头道,“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我当时的感觉,就是觉得吧,自己过去几十年都白活了。”

    “我以前喜欢喝天成铺子的酒,喜欢吃鸿运楼的大酱肘,喜欢和一帮人去街上吓唬人、耍威风,有吃有喝有脸面,觉得这样的日子才是快活,可是和那口粥相比,又能算哪门子的快活呢?”

    洪老板苦笑道,“酒是最低等的浊米酒,肘子也是省事的猪肘子,随便拿酱汁一裹,就囫囵咽下,我以前没见过世面觉得那就是人间美味,可又从来没想过为了‘美味’去做点什么,弄到钱就吃,没钱就看别人吃,每天过得稀里糊涂。”

    “可那口粥……”洪老板陷入回忆,恍惚道,“那口粥一下肚,就让人觉得便是立马死掉也无妨,后来转念一想,不行还不能死,死了就再也吃不到了。如果每天都能吃到这等美味,那样的生活才该叫快活,才能叫有面子。”

    “但是我能尝到完全是因为席家小姐可怜我,我自己又有什么本事配得上这等美味呢?没有,完全没有,一丁点儿都没有。”

    洪老板举起右手,手握成拳,庄重道,“所以,为了让自己能配得上那口粥,我决定从今以后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朱从寒:……

    真是个伟大的理想。

    洪老板道,“客官你莫笑我,你是没尝过那粥的滋味,不然你也一样。”

    朱从寒不置可否。

    洪老板感叹道,“想我烂人一个,也有机会吃到这等美味,我那辛苦操劳了一辈子的老娘、还算勤快的婆娘还有小豆丁大的儿子却只能每天粗茶淡饭填个半饱,我还总拿她们的辛苦钱去赌博喝酒,我……我真是个混账王八蛋。”

    “想通以后,我决定去找个正经营生,努力赚钱好好养家,不求让她们以后每天大鱼大肉享尽口福,但至少平日里能吃饱穿暖,隔三岔五有机会打打牙祭吃顿好的,这总是要的。”

    “人活一辈子,不就是图口好吃的吗?”

    朱从寒摇头道,“我没笑话你,恰恰相反,我还很敬佩你,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是一码事,能坦然面对自己过去的污糟,毫无芥蒂的诉于他人,更是种难得的品质。”

    洪老板不好意思道,“我哪有你说的那么好?不是因为在说席家小姐的事吗?我嘴笨不知道该怎么夸她,听说说书先生讲故事时讲究个欲扬先抑,我也是依葫芦画瓢而已,我就是那个抑,好衬托她的扬。”

    朱从寒舀起一勺馄饨汤轻吹,“所以后来你就摆了个馄饨摊,又得到席家小姐改过的吃食方子,做起正经生意?”

    洪老板愣了愣,尴尬道,“算、算是吧。”

    邓翁怪笑道,“小洪头,你咋不给人说说你是怎么做起馄饨生意的呢?”

    坐在旁边半听戏的一位老婆婆也凑热闹道,“是啊,你也给说说,说说。”

    洪老板脸色一变,“这有什么好说的?”

    朱从寒随意猜道,“是因为巷口馄饨摊的巴老头吗?”

    “哈哈哈哈——”几人放肆大笑。

    洪老板懊恼道,“我算是看明白了,这人啊真的不能做坏事,不然指不定要遭什么报应。我当初不就是讹了点他的钱吗?他怎么就和我老娘对上眼,成为我的便宜老爹了呢?不仅平日里要孝顺照顾他,还要给他养老送终……唉,因果报应,丝毫不爽,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大概是因为他姓巴,家中排行第八,所以你得心甘情愿地叫人爸爸。”一位衣着朴素的老妇人手挎竹篮向众人缓缓走来,边走边道,“你每次嘴上都说得不情愿,可心里保不准怎么高兴呢?得了便宜还卖乖。”

    邓翁见状连忙起身,一溜烟小跑过去接过对方手里的竹篮,说道,“你怎么来了?在家休息多好,受伤了提篮子作甚!还要不要手了?”言语里满是责备,可翘起的嘴角却出卖了他此刻雀跃的心情。

    洪老板打趣道,“邓媪又来给邓翁送饭呢?真是恩爱。”

    邓媪向他点点头算是打招呼,柔声回道,“左手提的不碍事,我看时辰差不多了就先过来。”

    邓翁抬头看了一眼席府方向,摇头道,“还没到点,先吃饭吧。”他将竹篮里的食物取出摆到桌上,问道,“小郎君不介意拼个桌吧?”

    朱从寒摇头,将碗向旁边挪了挪,给他腾出些位置来。

    菜不多,仅一盘咸菜,一道豆腐,两个馒头。邓翁吃得极快,不一会儿豆腐就见了底,他用馒头擦干盘子,嚼也不嚼急忙咽下,又猛然咳了一声。邓媪帮忙轻拍他的后背道,“慢一点,没人跟你抢。”

    邓翁也不知是被噎住还是别的原因,满脸通红道,“我给你买了件首饰。”他从怀中掏出一块包裹住的手帕,小心翼翼打开手帕,里面躺着一支精致木簪。

    邓翁结结巴巴道,“我、我看着看好,花梨木的,也不贵,就给你买了,打扮起来肯定好看。”

    邓媪臊道,“都一大把年纪了还打扮什么,也不知羞……”

    老婆婆不乐意道,“你这话就不在理了,老婆子我还知道出门前抹点粉、包块头巾拾掇拾掇,你怎么就不能戴首饰打扮了?你还能比我年纪大了去?”

    洪老板也帮腔道,“就是就是,这簪子多好看啊!老邓头眼光还真不错。”

    邓媪咬咬嘴巴,最终松口道,“既然买了就别浪费,你……帮我戴上。”

    “诶诶。”邓翁连忙擦了擦手,小心翼翼地拿起木簪在邓媪头上比划两下,然后轻轻插|进发髻。

    邓媪回身,满脸羞涩问道,“好看吗?”

    邓翁连连点头称赞道,“好看好看!”围观众人也都道好。

    朱从寒坐在一旁,突然觉得食物难以下咽。

    平日里他对吃食没什么讲究,方便饱腹即可。今日来到这条小巷会敞开来吃,一是因为这里的食物味道确实不错,二来也有些心情愉悦的原因。

    他已经记不清上次和人一起吃饭是什么时候了,早些年还有随从八角陪他,可八角成亲后每日都会赶回去陪家人吃饭,朱从寒每餐便只剩下孤零零的一人独自进食。

    今日突发奇想来这边看看,偶遇到一群热情善聊的小贩们,听着故事,尝着美食,一群人围在一起说说笑笑,他的胃口居然被慢慢打开,一不小心就吃光了好几人份的食物。

    可不知为何,看着不远处傻呵呵的邓翁、羞怯怯的邓媪和笑闹打趣的众人,朱从寒心中一阵恍惚,像是映有七彩光芒的泡沫终于破碎……

    热闹都是他们的,他只是误入这绚烂而美好的七彩泡沫之中的匆匆过客,而非归人……

    轻咬着最后一个馄饨,朱从寒心里突然萌生出一股想法——

    好像、彷佛、似乎成亲也没有那么可怕?终归从此以后在世上能多一个家人,所以,哪怕只是为了以后能多一人陪他吃饭,成亲什么的也不是不可以接受的嘛?

    朱从寒不想退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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