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好像不喜欢我们。”
“嗯。”
“你是丫头片子,爸不喜欢就算了, 但我是儿子”
“对, 对, 对,你是儿子, 你是儿子爸都不喜欢, 你还不如丫头片子。”刘艳很不爽大哥的话, 在三伯家学的什么破毛病,好的时候就是妹妹,不好的时候,就是丫头片子。
刘军眼神微暗,盯着灶里的火,小小的身影,看起来很落寞,以及可怜, 刘艳见了, 心里有些不忍, 再厉害再聪明, 到底还是个孩子, 父子天性,尤其男孩子,对父亲有一种天然的喜欢与亲近, 不比她这个孤魂野鬼, 刘春生不喜欢她, 她心里也没觉得难受。
听着屋子里传来二哥刘华和他爸的欢笑声,大约他爸带回来许多好东西,父子俩正在翻东西,有说有笑的,说话声都传到了屋外,传进了刘艳和刘军的耳朵里。
“这个是给你买的,这个是爸特意给你做的,你不是一直想要”
“全是我的”
“当然全是你的,你看你,太瘦了,要长得壮一点,到时候跟爸一样,能提得起一头野猪”
刘艳淘完米,听到这句话时,手猛地一抖,差点没端住碗,急忙双手搂住碗抱在怀里,才没有洒掉,好险,要是洒了,眼下家里的米很珍贵,得趴在地上一粒粒地捡,走到灶台边,见大哥刘军的脸越发得臭了,知趣地没让大哥帮忙,站到垫脚石上,把碗里的米,倒在锅里。
锅里之前加了水,做了这么多次柴火饭,刘艳对加水的掌握已经很熟练了,只是刚要盖上木锅盖时,突然想起,家里多了一个人,按现在四口人的份量就有点少,午饭要增加一个人的份量。
“大哥,家里多了个人,要多煮一个人的饭,你回屋再去拿点米来。”
“不去,要去你去。”刘军瘪了下嘴,拒绝了。
刘艳倒是想去,可是米放在箱子里,她身高够不着,眼下屋子里那对父子其乐融融,她是可以让二哥帮她拿,但是她不想见到刘春生那复杂而嫌弃的眼神,原主以前是个傻子,她没有原主的记忆,不知道这个爸,是不是以前就嫌弃原主傻。
并且,这个爸有些古怪,和她妈所说的榆木疙瘩,完全不符合,看看和二哥有说有笑的,还哄二哥开心,哪里像榆木疙瘩,反倒把她衬托成榆木疙瘩才差不多,很不对劲,仿佛换了个人似的。
换了个人,刘艳心里一阵惊悚。
她自己的离奇经历,还有后世看的小说无数,正常人见到自己女儿不傻了,不是该更高兴嘛,哪会这么波澜不惊,仿佛一切在预料之中一般。
还有第一次给她妈寄钱寄包裹时,她妈那不敢置信的样子,说明根本就不是这个爸会做的事,刘艳脑海里,首先浮现了重生两个字,因为重生,才能解释得通,为什么会对二哥这个儿子,这么热情与亲切。
想到这,刘艳看向大哥刘军的目光,带上了一丝好奇,在这个爸上辈子的记忆中,大哥刘军到底对这个爸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才会惹得这个爸这么嫌弃。
又突然想起,自己好像和大哥刘军是同一待遇,不由嘴角抽搐了一下,她可什么都没干呀,也什么都不知道呀,这种强加在身上的感觉,实在太糟糕了,也讨厌了。
她心里暗暗决定,得远离这个爸。
“不拿的话,煮的饭就会不够吃的。”刘艳越发不想去了,只好哄大哥刘军去,“大哥,爸说他能提得起一头野猪,这样,我们山上的野猪正好可以让他去提回来了。”
一提起山上的野猪,刘军有些意动。
“你看,要让人干活,总得让人吃饱。”刘艳把碗递到大哥刘军手里。
刘军揣着他妹妹强塞过来的碗,犹豫了下,为了那头野猪起了身,往屋子里走去,刘艳在后面给大哥刘军鼓鼓劲,希望大哥能挺住,实在是屋子里的笑声和说话声,如魔音入耳一般。
“我和大哥妹妹,今天在山上发现了一只野猪”
“野猪,你不要命了,你没受伤吧,我看看我给你妈寄了钱和票,能让你吃得饱饱的,你这孩子,干嘛还要往山里跑,野猪肉又柴又硬,一点都不好吃”
蹬蹬两声快速的脚步声传来。
刘艳回头,只见大哥刘军从里面跑了出来,手里抱着四个红薯,扔到水缸旁的木盆里,蹲下身,整个人像只涨气的皮球,气鼓鼓地洗红薯,刘艳忙走上去,喊了声,“大哥”
“来帮忙洗红薯,中午吃红薯。”刘军气呼呼地打断妹妹的话,洗红薯的手劲,大得仿佛要把红薯捏碎。
看着这样的大哥,刘艳忽然有些想笑,最近已经很难得再见到大哥这么小孩子气的一面了,于是蹲下来,和大哥刘军一起洗红薯。
因为她和大哥都不爱吃红薯,自从稻田除完草后,她妈特意请了一天假,带着大哥和二哥去粮店换了四十斤粮回来,之后,家里的午饭,就只用米煮,没再放过红薯了,红薯都是早饭和晚饭煮着吃。
洗好红薯,放到锅里,刘艳又加了点水,把木锅盖盖上,不想回屋,于是蹲下身,和大哥一起看火,
刘军往灶里加了两根粗柴,盯着火苗好一会儿,咕咙道“他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他。”
刘艳听得分明,如果忽略掉大哥的红眼睛,还是十分的傲气,正想安慰安慰大哥,却见大哥转过头来,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妹妹放心,他不喜欢你,我喜欢你,我以后会对你很好的。”
她被一个孩子安慰了
该死的,刘艳眼睛有些涩涩的,好想流眼泪,一定是这具身体的眼睛,眼窝子太浅了,不然,她怎么会这么容易被感动,这么容易掉眼泪呢
“我也喜欢大哥。”刘艳眨巴了一下眼睛,伸手去摸大哥的头,却让大哥刘军给闪躲开了,“艳儿,男孩子的头,是不能随便摸的。”
只一句话,把刘艳刚涌上来的感动,全部消去。
什么破毛病,破规矩的。
刘艳直接起身,她得缓一缓,缓口气,抬头间,正好看到她妈从侧边转了进来,忙地喊了声妈,“你回来了。”赶紧走到水缸边,舀水给她洗手,又给她妈倒了碗凉白开,等她妈洗好手后,递到她妈手里。
“屋子里这么热闹了,谁回来了”陈春红喝完水,问到一半,大约听出了那个声音,所以语气一顿,脸上只有惊,却并没有多大欢喜。
刘军凑过来和他妈说道“妈,好像是爸回来了,华子在里面,你进去看看。”
“华子在里面,你们怎么不进去”陈春红深吸了口气,往屋子里走,心里却想着,往常都是过年的时候才回来,而且上次回家,就是半年前,这次突然回来,估计应该是收到了死老太婆的信,这才十来天,这回速度倒挺快的。
还真怕她咒死他娘,还是怕她杀了他娘。
一吐一吸间,陈春红已做好了要开骂的准备,只是没料到,一脚才刚踏进屋子里,逆着光,她都还没得及看清人,一个高大的身影,就走了过来,猛地伸手把她抱进怀里,“媳妇,你回来了,我想你了。”
什么
陈春红只觉得脑袋不能正常运转了,她听到了什么,哪有人说这样的话,关键这人到底是谁呀,那个榆木疙瘩,绝对不会说出这样的话,陈春红忙伸手推了推,却怎么都推不动,顿时间有些手足无措,大白天的,儿子女儿都在,这像什么样子,脸一瞬间,烧得通红。
“你快放开,孩子们都看着。”陈春红忙又推了推。
回应她的,是一阵啪地关门声,然后,还有不像话的话,“媳妇,让我再抱抱了。”终于又是他媳妇了,终于又是他媳妇了。
刘春生心里这样想着了,手上的劲,越发大了,根本不想松手。
至于孩子,没见那两个人精,已经把二儿子刘华给拉了出去,而那两个人精,关门时,看到那两个人精,哪怕如今是孩子,他依旧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
老刘家,最有出息的两个孩子,就站在这里,就站在他面前。
按说,他该骄傲,该自豪的,可他一点都骄傲不起来,也自豪不起来,在他眼里,那两个孩子,一个分明是祸精,一个分明是混球。
要不是有上辈子的经历,谁会想到,一个孩子,七岁的时候,能撮弄她妈和她爸离婚,九岁的时候,能撮弄她妈改嫁,至于另一个混球,干的全是混球事,恢复高考那一年,南省的高考状元,是他儿子,却不姓刘,参加高考前,私自改名改姓,改叫凌志远。
他爷爷临死前,唯一的愿意,是希望他把姓改回来,他硬是一口就拒绝了。
再之后,这个混球越发的出息,他的出息,跟老刘家无关,跟他刘春生也无关,后来,他年纪大了,被二儿子刘华接到身边来照顾,那个混球,还会时不时上老二的门,时常来气一气他,对他嫌弃得不行,也不知道,他当时一口气咽下去后,那个混球,是不是在家摆酒庆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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