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天做的梦把她的一生都囊括进去,梦实在太长、太细碎。
第一天她不屑一顾,可到白天就变成了现实。
最爱的玩具果然被无理取闹的表弟强行拿走,过生日当天果然落了水,爸爸送了一台电子琴……
一切的一切都和梦里说的分毫不离。
这对于被娇宠了十三年的林芸,可谓是晴天霹雳,炸得她半天回不过神来。
直到刚才的梦,她才明白自己是重生的,只是之前失去了上辈子的记忆。
今天,就是重生的林清雪上门认亲的日子。
林清雪那些冰冷残酷的手段,在林芸的脑海里久久徘徊,不愿离去,让她头皮发麻,心底发毛,浑身发抖。
自己从小就不聪明,可以说傻,一根筋,不然也不会被林清雪涮着玩,肯定斗不过身体里装着三十七八岁灵魂的林清雪,林家是肯定呆不得,可年纪太小无法独立生活。
想来想去,哪怕舅舅舅妈再不好,这次必须得跟着回去,起码还能捡条命。
她不能再经受被轮胎碾过去的痛,怕死,惜命。
那个手镯,是父母留下的,属于自己,一定要拿回来,不能落在林清雪手里。
*
用力拉开窗帘,强光一下子透了进来,刺得林芸眯了眼。
窗外,艳阳高照。
周六,林卫国和胡艳芳轮休,不用上班,林芸有低血糖,长时间不进食会头晕眼花,放在平时,心疼女儿的胡艳芳早就端着早餐上来了。
胡艳芳前几天在商场见到了和她十分相像的林清雪,引起了怀疑,立马找人调查了当年的事。
林芸整理好心情,简单梳洗了一下,准备下楼,想到林卫国令人作呕的眼神,赶忙脱下睡衣,裹了件严实的外套下楼。
小时候生病,胡艳芳找了个庸医,激素打多了,比一般人要圆润不少,因此身材发育得十分不错,上辈子心力交瘁,才瘦了下来,只是脸色暗黄,肤色不匀,真称不上多好看。
现在,只是一个胖成球,脸上长了青春痘的吃货。
餐桌上,林卫国翻着报纸,胡艳芳眼睛一眨不眨注视着门口,机械地往嘴里塞包子。
林芸选了个离他们最远的位置,拉动椅子的声音惊动了胡艳芳,嫌弃地瞥了她一眼,动了动唇,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桌子上摆着碟包子、油条还有小咸菜,两杯豆浆,就是没有林芸最爱喝的牛奶,估计是胡艳芳一心挂念亲女儿,懒得准备。
现在的林芸又不是梦里瑟瑟缩缩的样子,你不给我倒,我自己又不是没手,回到农村可吃不着这样的早餐,不能亏待自己的肚子不是。
加上对林家人的怨气,直接从厨房拿了三瓶,往常胡艳芳只让她喝一瓶,喝两瓶看一瓶,气死你。
一直用鹰眼暗暗注视着她的胡艳芳不乐意了,牛奶多金贵啊,哪怕亲女儿喝不惯,还能拿给外甥,何必要便宜这个冒牌货?语气不悦道:
“就你身娇肉贵,非得要牛奶,喝豆浆噎不死你。”
乡下泥腿子生的村姑,就是个伺候人的命,妄想喝牛奶,美得死你。
上辈子难听的话听多了,林芸才不在乎这两句不痛不痒的话,拿了片面包,细嚼慢咽地吃着,骂呗,又不会少块肉。
林卫国就看不上她那抠门样,多少年了,还改不了乡下人的穷酸,眉头微皱,斥责道:
“女儿爱吃,你就让她吃。咱俩这大笔的工资不花,你是想要留给谁?给你那个烂泥扶不上墙的弟弟?”
扶弟魔胡艳芳有一瞬间心虚,心中腹诽道:娘家条件不好,她补贴点不是理所应当的?再说了,弟弟就是吊儿郎当了点,哪有他说的那么不堪?
听罢,林芸勾起一抹讽刺的笑:林卫国最喜欢做老好人,唱白脸的事全给妻子做,长着副刚正不阿的面孔,尽干些缺德事。
胡艳芳理亏,比较怕林卫国,嘟嘟囔囔两句便歇了嘴,依旧盯着林芸的一举一动,活像警惕小偷。
*
早饭后,林芸不想和这对各怀鬼胎的夫妻打交道,早早回了屋,房间里这些个花钱买的宝贝,全都带不走,好好做个道别吧。
当胡艳芳冷着脸推门进来,林芸知道该来的来了。
楼下,林清雪亲密地坐在林家父母身边,胡艳芳紧紧搂住她,看着来人,甜甜一笑,只是眼里像淬了毒,没有丝毫掩饰,或者还把自己当傻瓜看呢。
林芸自嘲一笑,当初该有多傻,才没发现她的真面目。
接着,把目光放到了沙发上坐立不安的夫妻身上,说实在的,林芸有一瞬间震惊。
只因他俩不像农村人,相貌实在太出众了。
舅舅龙翼板着张脸,比林卫国还有气势,怔怔地望着她,不好意思挠挠头,露出憨憨的笑;舅妈凤彩萍五官明艳、张扬,粗布麻衣掩盖不了凹凸有致的身材,衬得精心保养的胡艳芳像个佣人,虽然表情没什么波动,眼神却透露了她此刻的心情,十分激动。
让惶恐不安的林芸觉得异常亲切,主动坐到舅妈旁边,对着他们浅浅一笑。
胡艳芳见林卫国老/毛病又犯了,看那乡下村姑,痴迷入了神,哈喇子都要流出来,甚是窝火,一把揪在他腰间的软肉上。
林卫国疼得直抽抽,五官扭曲在一起,自知理亏,正色道:
“芸芸,叫你下来,是想和你说件事,你不是爸妈的孩子,你妈身边的女孩清雪才是我们亲生的,当初在县医院不小心抱错了。”
林芸装作十分震惊的样子,惊呼道:“怎么可能?”
本以为她会大吵大闹的林清雪有些失望,为什么她这么平静?那自己受的苦算什么。
看着外甥女难过的样子,凤彩萍的心猛地一揪,护短上了,这对夫妻真是不会说话,哪有一开始就放大招的,不给孩子一点心理准备的机会。
林卫国叹了口气,造化弄人啊,沉声道:
“是真的。你身边的这对男女就是你的舅舅舅妈,他们来接你回乡下。我和你妈好吃好喝地养了你这么多年,自是舍不得送你去受苦。你要是愿意的话,可以留在林家,我还拿你当亲生女儿一样。”
呸,不要脸的老货。
林芸被他冠冕堂皇弄得恶心死了,胡艳芳可不想看到自己,听着这话立马变了脸色,几次想插嘴反驳,都被林清雪偷摸拽了拽衣角,别以为她没看到。
舅妈的手紧紧握住自己,额头冒出了冷汗,生怕自己会答应,至于舅舅就更明显了,就差把‘拒绝’二字写脸上,拼命冲着自己摇头。
看着各人的反应,林芸有些好笑,他们是真心想接自己回去,推开了舅妈的手,安抚地拍了拍,极力忽略了她伤心的眼神,直视林清雪眼里未收回的得意。
话锋一转,道:
“我已经得到爸妈十多年的疼爱,不能这么自私,还来分享属于你们女儿的东西,我愿意跟着舅舅舅妈回去。”
这出乎意料的话,弄得林清雪满脸错愕,她心底更希望林芸留在林家,看着自己被父母宠爱,只能在角落里嫉妒得发狂,多快人心。
凤彩萍夫妻大喜,尤其是龙翼,眼里含着一包热泪,扑在凤彩萍怀里哭得不能自已,凤彩萍无奈地摇摇头,哄宝宝一样轻轻地拍着他的肩膀。
林芸满头黑线:……
舅舅似乎有点傻白甜啊,像个小公主一样,时刻要人哄着;舅妈像个霸气汉子,面冷心热,又十分包容。
真是一对奇怪的夫妻。
林家三人可不这么想,觉得龙翼名字取得霸气,也太窝囊了,男子汉流血不流泪,一点小事哭哭啼啼的,实在不像样。
*
外甥女好不容易同意,凤彩萍想立刻赶回去,省得中途变卦。
林芸还迷糊着,他俩似乎不知道手镯的事,这可咋整?不能大喇喇的要东西,会引起林清雪的怀疑,知道自己看破天机,不得杀人灭口啊。
有了。
在胡艳芳的监视下,林芸把初中课本拿走了,其它的一丝没拿,回到客厅,取下脖子上的项链,递到林清雪手心,笑道:
“这是我十一岁生日时,林奶奶送的,说是传家宝,该物归原主了。”
好好的,怎么说起这个来了?林清雪心底闪过一丝不详的预感。
果然,龙翼一拍脑袋,称赞道:
“芸芸做的好,咱家是穷,但有骨气,不能占便宜。清雪,我记得你有个手镯,是大姐送给芸芸的,该还回去。”
听到这话,林清雪莫名的心慌,手镯陪了她十多年,总感觉它有种魔力,冥冥之中在保护着自己,或许将来还有什么大作用。
自己的直觉一向很准,不能失去它。
林清雪暗暗蓄力,压下眼底的心虚,把右手藏在身后,索性道:“丢了。”
凤彩萍才不信她瞎扯,这个假外甥女最爱说谎话,虚荣又爱攀比,眯着凤眼,逼问道:“真的?我前两天还看到了。”
见谎话被拆穿,林清雪乱了手脚,急忙求助胡艳芳。这东西胡艳芳也看到过,成色极差,就是个不值钱的烂货,虽不知女儿拿着有什么用,不影响她偏帮,尖着嗓音道:
“清雪说丢了就是丢了。林芸在我家过了这么多年的好日子,这年头,谁想像她似的,浑身是肉。我好好的女儿,放你们手里,养得干瘦干瘦的,还没找你们算账。就算她拿了,又怎么样?这是你们该给的补偿。”
这臭不要脸的话,凤彩萍真是大开眼界,嘴皮子利索道:
“呵,你别说的抱错孩子是我们的错一样,事实真相是怎么样还不清楚。真以为你林家门槛高,谁都乐意贴你这张死人脸。不是我家的东西我一分不要,只要是我家林芸的,就算一分钱,我这做舅妈的也得替她抢回来。”
客厅里的火气一触即发,林卫国瞪了多嘴的胡艳芳一眼,打着圆场道:
“林芸舅妈,你也看到了,我家这条件,真不会贪墨小小的手镯,清雪说丢了就是丢了,实在不行,这项链,你们拿走,算是我的一点心意。”
这高高在上的语气是瞧不起谁,龙翼也来气了,吐了口唾沫,愤愤道:
“呸,谁稀罕你的臭钱。”
凤彩萍本就是个能动手不动嘴的,跟个陌生人好声好气说了怎么多话,已经很给林卫国面子了,见他不识抬举。
趁林家母女不注意,一把揪过林清雪的手腕,掀开,撸下手镯,对着林卫国讽刺一笑:
“这是什么?”
信誓旦旦的林卫国一阵错愕,心里涌起一丝对林清雪的不喜,这孩子没教好,为了这么个不值钱的手镯,竟然当众撒谎,还被人揭穿,把他老脸都丢光了。
林清雪不顾疼痛,仍想抢过来,被凤彩萍灵活一闪,磕在茶几上,疼得嗷呜叫,还想指挥着胡艳芳去拿,被林卫国骂了几句,才撅着嘴消停了下来,只是脸上忿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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