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方即云,我认为跳崖不死这种老土梗在2009年就过期了,结果在2019年还有人在用.
可见这个世上的土味人类是永不过时的,因为他们从头土到尾,从没时髦过。
以后你要是遇见有篇文的作者这么写了,请叫他土系作者,珍惜他的土味,并用评论和地雷表示对他的土土之爱。
回到现在,我抱着这魏朝山从悬崖一跃而下,下落的过程中撞了三颗悬崖边上长出来的树,给我造成了极大的缓冲,这也就罢了,在中途下落的时候,我本来是想坚定决绝地向下的,我认为脑袋撞地一下就挂,在死法里属于很痛快了,比摔成个高位截瘫要幸福多了。结果我和魏朝山竟十分神奇地在空中翻了个身,又翻了个身,咱俩缠缠绵绵地翻了十几个回合后,他垫底了。
所以落地这一刻,他做了我的缓冲肉垫,我成了他的催命符。
想死的没死成,不想死的偏偏死了,你说这算什么呢?
我活着是活着,可我活得不太好。
不知道断了几根骨头,也不晓得五脏六腑里有哪几块儿肉漏气了、碎掉了,反正整个人好像被人压到了一个半人高的罐头里,挤压碾碎个十多个小时再出来,差不多就是我现在这个状态了。
站我肯定是站不了的,但我感觉在接下来的一天里,要是和魏朝山这个人形垃圾相拥相抱地死,那就很好笑了。
于是我用尽最后的力气,翻了个身,躺在了一边。
这就是最后了,我决定打死也不动了,我动一点点就痛十万点。方即云不怕死最怕痛的,在儿童医院给他扎针的护士姐是最清楚的了。
结果我一翻身,就看见了一些奇奇怪怪的景象了。
这悬崖底下不是深渊,也不是完全的荒野。
这儿居然是有人住的。
这么一个交通不便利,几乎与外界隔绝的地方,居然是有人住的?
我躺在地上睁着眼,瞅见不远处就有个木屋。
这一蓑炊烟袅袅升,鸡鸭相叫犬为鸣,我在心中脑补了一出桃花源记加聊斋新编,我想能住在这样的深山老林的,要不是绝世高人,要不是绝世妖人,高人得找个清新脱俗的住处来提升逼格,妖人得找个僻静地儿做种种少儿不宜之事。
得乐观点,于是我遥遥想着桃花源记呢,结果那木屋却走出了一本水浒传。
书本不会成精,但走过来的是一位高个子的大汉,他左右手满满的虎豹纹身,脸上的络腮胡子密集得可以把人扎穿,乍一看似胡子成精,说水浒传里走出来的也不过分。
可与这猛男气质违和的,恰恰是他的打扮。
汉子手上居然拿着花篮,里头全是粉红花瓣,他身上还沾了几朵,肩上居然还扛着花锄,连花锄的末端都沾着粉红花泥。
这么个人设加造型,就颇有一种鲁智深含泪葬花,林黛玉倒拔垂杨柳的文艺糙汉气质。
这位大汉一过来,瞅了我许久,我也瞅了他许久。咱俩友好地互相瞪了瞪。
这个人是眼熟的,肯定在哪儿见过的。但七哥的脑子是个不太听话的器官,它很擅长辜负我的期待,我越是努力想,越想不起来我在哪儿见过他。
我这不说话,那这位汉子也不说话,瞪大了眼看我。
咱俩一动不动,那我也不好意思眨眼了,我就一直睁着眼。
我满头都是血地看他,我很友善地瞪大着眼睛,一直瞪着。
过了一会儿,他见我睁眼睁了这么久,大概是觉得我已经死了,忽的长叹一声,又恼又恨道:“你居然也有今天……”
我就礼貌性地冲着他眨了眨眼。
结果那汉子吓得整个人都飞了。
他明明是七尺高的男儿,结果在一瞬间吓得骨骼暴涨,人又猛地往上一蹿,几乎要十尺高了。
“你还活着!?”
我又眨了眨眼。
为了表示善意,我还把眨眼的动作放慢了一点。
这下汉子吓得整个人都冻住了。
然后我才想起来,我现在是满脸满头的血,这个慢动作的眨眼就很有一种恐怖片的神韵。由于七哥笑起来像个女性鬼魂,这可能还不是欧美风的恐怖片,是日韩风的那种。
再过了一会儿,汉子才醒过神来。
他一脸劫后余生地看了看我,那眉眼挤了半天,都不知道摆哪儿。
最后他干脆不摆眉了,他拿出手指指着我骂:“你,你这怪人!摔成这样还不死!”
这难道是老七的仇人?
那我卖的萌不是卖给瞎子了吗!?
七哥在上,原谅我把你的脸给反复抛了,请保佑我寿比昙花、命似火箭,迅速滚去向你请罪。
我正在心里祈祷呢,结果那汉子气得来回跺脚,他似在考虑什么艰难的决定,这一步一步走得震天动地,颇有令人熟悉的感觉。我正想着他到底是哪位呢,结果这汉子过来了,他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心,就在那儿顶天立地地瞪着我。
“老七,你总算是落到我手里了。”
这个台词有点不妙。
让我想到了某篇海棠文的开头。
于是我看着他,我打算用七哥正义的笑容刹住这种少儿不宜的画风。
“你是谁?”
这一声极轻极虚弱,他却好似从头到尾凉了个透,一张大脸涨红,胡子都在抖了。
“你连我是谁都不记得了?”
“我是焦寿光!是在金仙河畔被你放过的焦寿光!”
哦哦哦……焦寿光啊……原来你是焦寿光啊。
焦寿光谁啊?
大概是我疑惑的脸色又一次激怒了他,焦寿光不得不帮我回忆一下。
“那一日你在金仙河畔,我带了十一人去杀你,结果被李藏风搅了局,你可还记得?”
哦哦哦哦!你是哪个被我和李藏风当足球踢的倒霉高个子!身体很坚强的那一位!
我明白了,这是个熟人啊 。
死前遇到一个熟人,那我就很开心了。
我相信以他对老七的仇恨,我一定能很快去见老八,或者回到现代去的。
结果这位焦寿光很认真地看着我:“你以为我会让你死得那么轻易?”
“你在金仙河畔放了我,但你更该好好想想,为何当初不一刀杀了我。”
曰。
这怕不是另外一个魏朝山?被放过了反而咬得更狠?
那我岂不是比李藏风那个呆逼还呆了吗?这剧情不是重复了吗!?
说完焦寿光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恶狠狠地给我包扎伤口,恶狠狠地撕了自己的衣服,恶狠狠的开始给我包扎起伤口了,到最后我整个脑子都是恶狠狠了,我的大脑暂时落地,形容词库告罄,我找不出别的词儿了。
虽然全程恶狠狠,但他真的是在给我疗伤。
他这到底想干嘛?
焦寿光边包扎边瞪我,指着我骂道:“等我救活了你,养好了你的伤,再和你好好斗一斗!等你到时败在我手下,威名扫地、英武不再,你就知道你当初该一刀杀了我,而不是留我的命!”
我真的笑了。
我笑的伤口都快爆出来了。
“你想救我?”
焦寿光见我不信,怒道:“你以为我现在在干什么?”
看他这样子是真心的,那我就叹了口气,我得给他说实话了。
“我受了重伤……身中奇毒,无论如何都是快死的人了,你不必为了出一口气,就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焦寿光顿了一顿,面色凝重地抬头看我:“我只问你最后一句。”
“请说。”
“江湖有传,老七出手从无活口。当初我派人去刺杀你,你本可一刀杀了我,为何放过?”
这就让我很为难了。
我脑子本来就不太好,省省还可以凑合用,如今受了重伤,又中了奇毒,那是怎么省都不够用了,他还尽问我这些费脑子的问题,这让我怎么答嘛?
于是我想了想,用一种富有哲学气息的口吻瞎掰了。
“不是放过你……只是没必要杀你。”
焦寿光听得一愣,粗壮如针的胡子一抖再抖,额头的青筋是苦闷与愤懑的代表。
“你连杀都懒得杀我,可见我们这等无名的小人物,在你这种大人物眼里,连一粒尘埃都不如。”
不不不这就是你妄自菲薄了,当时你的出现使我度过了李藏风的过敏危机,做搅局者你是职业的,打破尴尬你是专家级的。
焦寿光接着看我,他双目陡然凝聚锋芒,语气斩钉截铁地说了下段话。
“你可以看不起我,可以不把我当回事儿。可你这不杀之恩,我是无论如何都得报。不管你想不想,你这条命我都得救!”
他站起来,胡子倔强地朝天一扬,双眼充斥自豪,那是一种让我觉得很不祥的自豪。
“我现在就带你去看罗神医!”
兜来兜去,我居然还是逃不过这位罗神医。
不过我现在每次想起他,就想起了他卖给李藏风一千两诊金的鼻夹,每想一次我脸抽抽一次,想多了我的脸就抽不动了,就开始面瘫了。感觉用神医形容他有点委屈了神医这个词儿,于是我决定把他在我心中的备注名,改成鼻疗大师。
可是我只有一天时间了,这焦寿光真有通天彻地的本事,能在我下线前把我拉到罗神医那儿,把我这条命给续上?
这个我不清楚,但我发现了一点,他在杀人上不如老七,但在护理伤员上他比李藏风那个医科智障强上了几条街。
你别看他胡子粗如柳条,手掌大似篮球,他做事起来很细心啊。
他首先拿了几块儿木板,给我固定了断掉的骨头,再给我的伤口进行三重包扎,绷带和伤药一起上,保证不会发生感染和再次出血,接着拉来了一个二轮的小车,在上面铺好了床被、伤药,把我给放在上面,用小被子捂好了,再拿绳索固定身体,防止从我上面掉下来。
这一套操作下来,我对之前那样对他很是后悔。
他当时只是想要我的命而已,我居然把人当足球踢。太不尊重人了。
我这次要是侥幸不死,也让他踢我几回过过瘾吧,反正七哥在人间已经是名义上死亡,我可以让七哥的脸飞一飞,让方即云的脸先落地。
话说回来,同样是放人,结果却差了十万八千里,我认为这个是智商领先了逼格的必然性结果。
李藏风放人是因为揣着逼格,他这一放险些把咱们三个都陪葬了,我看得都想打他一顿。
我放人是因为焦寿光的江湖风评还不错,大家一致认为他没什么脑子,但义气深重,念恩念情,那我觉得这样的人杀了也没什么意思。
后来的岁月里,我每次和老焦聊天,回想起悬崖下这一段,都会忍不住感慨命运的奇妙。
谁能想到金仙河畔那无足轻重的一放,成就了他的命和前程,也成就了我这绝境中的一救,让我重新找到了活着的动力?
命运啊命运。
它残忍无匹,却神奇至此。
下次它打我巴掌的时候,我们还是要骂骂它的。
但是现在,让我们姑且赞美它的甜,它的美,它的巧妙设计,以及它在一波三折后,给你暗藏的惊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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