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南息还是决定送送他,周小齐家庭不错,人也长得好,是不少人眼中的佳婿人选,南息依稀记得他好像订了婚,应该没人打他主意,不过就怕回去的时候撞上李二妮那伙人。
周小齐本想说不用的,但看周清一脸坚持,便应下了。早上他是大堂姐送过来的,往常他待到下午由大堂姐顺路接回去,今天李云歌不在,他没啥事不好意思多待。
门外日光灿烂,南息皱了皱眉,你等我一下。
没过一会,她就回来了,手里还拿了把油纸伞,周小齐有些好奇地睁大眼睛。
南息没理他,打开伞说道,“走吧。”
南息冷着脸的时候,眉眼冷艳,难以接近。周小齐撇撇嘴,心里嘀咕一个女的还撑什么伞,原以为伞是给她自己撑的,没想到一出门,伞面罩在他身上,于烈日下泻下一抹阴凉。
南息要比他高出半个头,周小齐有些错愕地抬眸看着她。
南息不耐烦道,“带路,我没去过你家。”
两人撑着伞走在田垄上,俊女美男,好不般配。此时快到午饭时间,路上人不多,在李家村还好,有人觉得他们面熟也没有人上前问他们是谁。等到了小河村,这些村民看着周小齐长大,谁不知道老周家宠着的周小齐啊?村里遇到的大叔们有调笑地问道,“小齐诶,这谁啊?”
“还能是谁啊?小齐不是早就订亲了吗?”
“这女娃娃长得俊,家还在镇上哩。”
……
周小齐急忙否认说不是不是,那些人还反而哄堂大笑,一脸笃定。
越说越来劲,南息也是无语了。
这种事越澄清越有人相信,不理它过一段时间就忘了。
周小齐倒是很着急地跟她解释,说他早已同镇上的富户王家定了亲,等王书美中了秀才就嫁过去,今天是个误会。
富户王家就是原本李阿爹定亲的那个人家,他爽了王仪贵的定亲,没想到十几年后王仪贵转头又让自己的女儿王书美同周家定了亲。
王书美,南息确实有所耳闻,说富户人家还谦虚了点,是百花镇的首富王仪贵之女,也是在柳家私塾读书,跟柳渭雨同一个班,长得还行。
周小齐笑得很甜,南息送他回去时,一群挎着篮子的年轻男子结伴而来,其中有个绿衣衫的探头轻声叫道,“小齐。”
周小齐转头一看,果然是他朋友,顿时跑过去。对着南息挥挥手,“不用送啦,我跟他们一起走。”
南息举着伞没有动,青丝风凌,红唇轻抿,闻言微微颔首,转头离去,十分不在意。
明明穿着可笑的粗布衣衫,却把周小齐的朋友们都看呆了。
“那人谁啊?”“送小齐回来的,他定亲那人家??”“居然真得有这么好看的人?”
……
第二天一大早,南息的眼皮一直跳。
不知是何缘故,南息也没多想。趁着天微微亮,换上一身宽松的衣服就开始绕着村子跑步,这一个月的锻炼以来,她身姿舒展,人也精神气十足。
等锻炼回来她还要回私塾赶上今天的早课。早课在辰时,相当于现代的八点,除去搭驴车那段时间,她回私塾还来得及。
因着此刻村民们还未出门,南息倒是没遇到很多人。
等她跑到村子里的小河边,额前一层薄汗汗湿了头发,南息急忙蹲下身去捧了把水洗了个脸,等她抬头看向对面时,眼神不由自主地呆住。
一眼惊鸿。
河对面一年轻公子站在河边,眉眼精致隽秀,淡粉色的唇微泯,纤长卷翘的睫毛振翅欲飞。
第一缕阳光倾泻在他身上,半边脸沐浴在阳光下白的透明,一袭金边白色锦衣,头戴琉璃白玉簪,极尽华丽与低调,单单是站在那里,惹人注目与心疼不已。
恰似仙人惊鸿面,飘飘兮羽化而登仙。
南息一下子就心软了,面上是自己都未察觉的怔松之色。
原来真的有人照着她心底的模样长出来。矫情一点说,就是在未遇到他之前,你曾幻想过千百次他的模样,遇到他之后,你觉得他哪哪都好,一切都是照着你喜好长的。
多么令人欢喜。
南息的双手僵在半空中,维持着蹲着的姿势,呆呆地抬头看着对面俊秀纯白的公子。
简直傻得可以。
玉离瑾今天一早终于到达李家村,随行的侍婢他只带了玉仞和遇雪,虽说住的地方是新修葺且无人居住的一处小庭院,但到底要重新装点一番。遇雪和玉仞在收拾,他出来转转,恰好走到河边随便瞧瞧。
感受到一阵强烈的目光注视,玉离瑾心里有些不耐,面上却不经意地抬眸望去,直直撞进一双流光溢彩的桃花眼中,如玉的小脸微微呆滞。
看得南息桃花眼一弯,眼底带着笑意。
玉离瑾复而又垂下眼眸,浓密卷翘的睫毛一扇,扇进南息心底。
南息一急,想问对方叫什么名字,谁知玉离瑾唇色一白,抬手扶住额头,身子虚晃了几下,眼看就要栽倒在河里。
南息比他更慌,抬脚“扑腾”一声踏入河水中,裤摆鞋子湿的一塌糊涂,河水几米宽,未等南息过去,玉离瑾已在河边站定,放下扶额的右手,墨玉般的眼睛定定看着她。
南息觉得她好像看到了一抹恶意?
她再傻也知道被耍了。
南息站在河中央一动不动,裤摆浸湿浑然不觉,脸也冷了下来,她终于直到什么叫做面心不一,可看着那张耍了她之后又倔强不认错的苍白的脸,最终叹了一口气。
算了,是她上辈子欠他的。
玉离瑾掩下眸中思绪,心里无不嘲讽,这些登徒女还不是看上了他的长相与地位,他生来富贵,见惯了追捧他的女子,没想到这地方也得不到个清净。
即使她长得再好,在他心里也不过是个别有所图的登徒女。
因着那日经历,他对女子的好感可以说是降到最低点。
“殿,不,公子,你在哪呀?”
遇雪气喘呼呼跑出来,看到玉离瑾在河边,急忙跑过来,“公子,可以用早膳了。”
玉离瑾没有作声,遇雪顺着他的视线看去,才发现河里浸着个明眸皓齿的年轻女子。遇雪捂嘴偷笑,他家殿下魅力无人可挡,纵使到了穷乡僻壤之地,还会拥有一大批追随者。
南息无奈地笑笑,今儿个一大早就做傻事,可难得遇到个合眼缘的,就这么离开有点不甘心呐。
索性破罐子破摔,扯着嗓子喊道,“喂,耍了我一通,总该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吧?”
大抵登徒女有两个特点,一个是油嘴滑舌,一个是死缠烂打。
玉离瑾冷冷瞟了她一眼,不答话,转身便离开。遇雪连忙跟上去,走了几步回头看了一眼那水中的女子,即使狼狈不堪,也是难掩的好颜色。
南息抹了把脸,淌着水往回走。
*
回到家里,李云歌看着这一身水吓了一跳,南息说她不小心掉河里了。只要人没事就好,李云歌没有多问。
南息换了一身粗布长衫,把东西收进书袋里。正当南息想要梳头发时,李云歌拿了几根发带和一袋铜钱进来,南息一愣,“这是干什么?”
“你这个月的银钱,该买就买,不要省。”
南息推辞,“不用,我自己还有。”
她不能像其他穿书女主一样带领全家发家致富,已经让她很惭愧了,还怎好让家人为她费心。
南息坚决不肯收,李云歌没法,叮嘱道,“没钱了那你找我便是,发带总该可以收下吧?”
五颜六色的发带,微微绣着边,上面半点花样都无,是摊子里最便宜的一种,南息表示理解,诗有云: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身上穿着绫罗绸缎的人,往往不是做出这衣服的人。
用过早饭,南息便回了私塾,今早发生的那事也没有太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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