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珠将纸上墨迹放干了一些,才将纸沾上浆糊, 贴到了书房门口处。
傅辛夷和封凌已搬出傅府, 另外有了一处宅子居住, 距离傅府并不算远。
钱一部分是傅辛夷出的, 一部分是封凌出的。刚开始两人只搭了个框架,里头很多东西都没钱买。然而傅府库存里一翻,发现各路人马送给傅辛夷的库存物品积攒了一堆, 完全可以将新宅子布置起来, 于是就全搬到了新家。
封父就住在隔壁不远处,串门起来极为方便。但他平日里很少会过来,多是和自己的一群老兄弟在外头干活喝酒, 日子十分潇洒。
傅辛夷和封凌两人几年也没有孩子, 倒是一个也不急。傅辛夷是想着命里有就有,命里无就无,左右她才二十来岁,年纪还轻。封凌也差不多这么个意思。
当然,两人觉得头疼的一点是,家里即使守卫森严,门口常年有人把守, 但根本拦不住傅疏影这个混世小魔头。
傅疏影这小家伙性子极为皮,比任欣颖的弟弟还要皮。
他开始记事后就被傅尚书请了先生教书,学习能力是很强的,但问题是非常看人下菜。他就喜欢好看的人,长得不好看的根本不搭理。
傅辛夷和封凌算是京城里容貌顶尖的, 他便一有空就往他们这儿跑。
守卫能拦得住成年人,可也不敢对才几岁的孩子动手。
傅疏影四岁就敢叫人带他过来,六岁就敢自个过来。守门从刚开始还试图去傅府叫人,到后来便成了先陪着小公子玩一会儿,再去通禀给傅辛夷。
傅辛夷对这时孩童的过早懂事不了解,总觉得傅疏影还是个孩子,于是就常常带来带去。
一直带到封凌通过十二皇子的关系,直接将傅疏影丢到宫里头当了十二皇子儿子的伴读。
于是傅疏影自此明白了一个道理——长得美不一定是好接触的人,也可能是他非常烦人的姐夫。
这个混世小魔头的日常就成了,有事伴读,无事:“姐姐姐姐,姐姐姐姐——”
傅辛夷时常会觉得特别好笑。封凌在朝上混得风生水起,结果下朝后要和个孩子斗智斗勇,还气得老要到她这儿来告状,实在是有一些让人……
不知该说什么是好。
她抬起头看良珠将纸贴好,拿起茶杯喝了口水,随后从桌边拿了一本书,翻开来照着上回看的地方继续往下看。这是钦天监前两年出的书,是个阴阳籍的青年写的,里头附上了很多图。
傅辛夷手边上还放了一张画稿,画稿上是十二皇妃今年送给她的礼物。
一幅天文画。
自肖先生的事情结束后,不知道怎么,封凌和十二皇子关系逐渐变好。傅辛夷心里头记着十二皇子的那杯毒酒,隐隐有着不安,但也和十二皇妃保持着礼尚往来的关系。
如果说一切都是这般顺畅,怕是就连封凌自己也想不到有朝一日突然就迎来了一杯毒酒。
她稍走了一下神。
良珠没敢打扰傅辛夷,可见着自家小姐忽然走神起来,还是禁不住轻笑了一声。
自从小姐成婚之后,总觉得整个人比以前更加和缓了一些。以前是温和如花,现在像云像水,更包容了一些。
良珠转头将从地下取出的那部分桂花干花收整好,搁置在了一块儿。小姐当年和桂府三小姐约好了一幅画,这几年一直陆陆续续做着。可惜呀,京城里都见不到提起三小姐的人了,但三小姐依然在遥远的蒙古,没有半点回来的意思。
……
蒙古。
桂晓晓从腰间取出弯刀,轻易在火堆旁烤全羊上割下了一大片极薄的肉,放在自己盘子中。她正想要住手,就听到耳边非常清晰的吞咽口水声。
没多想,她又是一划拉,多割了好些片肉。
她将盘子放在一边,又取了一个空盘,再次重复自己的动作,割了一盘更多的肉。厚度都比她第一盘厚一些,看着上头还不住冒着热气。
桂晓晓将刀在布上抹去油脂,也不洗刀,直接将刀塞回自己腰间。
周遭不少人都在欢呼雀跃着,庆祝今年新一轮的互市成功开放。
边境这种地方相当容易开战,两国百姓总有一些抹不掉的仇恨遗留。桂晓晓在蒙古生活的这几年,总能听到别人带有抵触的排斥话语。
但眼光长远的人,会记得这些过往,却不会拘泥于这些过往。更多想得开的人,更是希望一辈子都不要再经历战乱。
互市就是两国贸易往来的一个公开场所,给双方一个大机会,也免于战争带来的国家困扰。
桂晓晓将一盘肉端到自己身边人面前:“给你的。”
这是一个有点年纪的青年。他一身肌肤被晒成了麦色,眼眸微深陷,俊朗得能让周边女子忍不住多看两眼。他的俊美带足了异域风情,和京城儿郎截然不同。
明明是个俊朗儿郎,可一笑起来就成了一个傻憨憨,露出整齐的白牙,眼弯得可爱:“谢谢晓晓。”
桂晓晓被这张笑脸弄得心快速跳了几跳,忙转过了头,拿着自己那盘肉去倒辣椒粉:“笑得那么傻干什么……”
那人笑得更加傻,傻得有点憨。
他接过盘子,用手抓了肉往嘴里塞,被烫了也不自觉,反而吃得相当开心。
刚烤好的肉相当美味,带着一股子奇怪的草味。桂晓晓原本在京城从来不会这么大块吃肉,没想到到了蒙古会这么乱吃。这儿的肉味和京城不同,吃多了喝两口茶解腻,味正好。
她见男子吃得狂野,拿着辣椒粉给他也倒了点,还嘟囔了一声:“这可是辛夷特意让我哥的人带来蒙古的,京城都难得,便宜你了。”
男子又朝着桂晓晓憨笑一下。
旁人见了男子这样憨笑,忍不住失望转头。哎,长得好好的一个青年,结果一笑就暴露了。这儿的姑娘可不喜欢傻憨憨。她们只喜欢那种马上自由来去的男子汉。
火堆边上,一个个男子比拼着武力,打斗成功的再去和自己心爱的女子求爱。洒脱又欢快。
桂晓晓和男子就蹲在那儿吃肉,格格不入。
“格根哈斯!”有人慌张跑过来,叫着男子的名字,“您可不要再乱跑了。”
桂晓晓听着这叫声,侧头看向身边男子。就见男子欢快朝着那人晃手,示意自己就在这儿。
格根哈斯是明玉的意思。
在这片土壤上,大多数男子都喜欢叫猛兽的名字,像老鹰、黑虎、狮子、青龙等等,而女子更喜欢叫星光、明月、耀眼一类的名字。
明玉这样的不常见。
“啊,是桂小姐。”来人不习惯官话,用很古怪的调调叫着桂晓晓,略带歉意表示着,“格根哈斯又让您觉得麻烦了吧?”
桂晓晓挑眉:“还行。他就是饿了,出来寻点吃的而已。”
她是在互市上见到的格根哈斯。这男子不说话不笑还挺能唬人,站在一个摊子前头皱眉挑选着东西,还知道从自己口袋里取东西出来交换。
但等稍微观察一段,就能见格根哈斯没什么金钱概念,只是好奇兜悠着整个集市,了解着互换的规则。
他话不多,尽可能融入在集市内,却还是能被人一眼就从人群中扒拉出来。一身气势太过特殊,引人注目,想让人不在意都不行。
格根哈斯点头,很认真回着话:“我只是出来吃肉。”
一口官话,字正腔圆。
来人更加无奈:“嗯是,吃肉。”
说的好像他不给格根哈斯吃肉一样。
桂晓晓问来人:“你吃么?大伙儿庆祝,边上那只烤全羊,再不吃等下可就没了。”
那人摇了摇头,还是拒绝了桂晓晓。
桂晓晓还没问格根哈斯,就见格根哈斯将盘子送到了她面前,一脸讨好:“还想吃。要辣椒粉。”
桂晓晓:“……”
你这人倒是很能顺杆子爬。
桂晓晓拔刀又去割了一盘肉,连带着自己都吃了平时的两倍分量肉。她吃完迈开腿,才意识到自己吃撑了,竟是有点腹部沉重、脚步迟缓。
刀要去河边清洗,河还要走一段。
桂晓晓慢吞吞往河边挪。
格根哈斯将跟着自己的人指使跑,又跟上了桂晓晓,站在她身边,学着她缓慢的脚步一道走。桂晓晓走两步察觉到异常,诡异看了眼身边的格根哈斯。
她也不是故意要怀疑格根哈斯的脑子,但格根哈斯表现出来的模样,总让人觉得他年纪还很小,像个七八岁的孩童。
格根哈斯感受到视线,朝着桂晓晓又憨笑了一下。
笑完,他还很认真说了一句:“辣椒粉,好吃。”
辣椒粉是很好吃,主要是这儿盐少,吃肉不加点粉没味。
桂晓晓走到河边,拔出刀,拿出布条和草叶子进行清洗,略有点好奇问了声观察她洗刀的格根哈斯:“你跟着我到河边来干什么?”
格根哈斯看着面前的女子,想了想:“问问题。”
桂晓晓瞥眼格根哈斯:“那问别人也是问,为什么要跟着我?”
格根哈斯朝着桂晓晓傻笑了一下,手点向了桂晓晓的弯刀:“这把刀我见过。是我二叔送给一位京城男子的。他父亲在京是大官。”
桂晓晓的刀是桂正初送她防身用的。
她听自己哥哥说过,蒙古分为很多个部落,每个部落都会有自己的首领。当大一统时,其中一个首领就能统帅所有部落,而分散时,诸多部落便是各自互不打扰,极为分散。
这刀是其中一个部落的首领送他的,带着贸易往来的殷切期待。
桂晓晓沉默。
这傻子敢情还是个贵族。
作者有话要说:好几次打成哈根达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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