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裴林《猎艳》

    赛博朋克paro 很颠覆

    她在雨中穿过城市,一千万个灰色建筑从海里拔地而起,长出一千万个灰色的枝。车流挤住坏掉的交通灯,红黄绿光芒,颜色足够齐整,照得Y城亮如白昼。柏油路折射出光怪陆离彩虹,湿透的皮鞋挽着高跟凉鞋在湿透地面敲打跳舞。哒哒哒,咚。咚。

    有人搭讪,小姐,请问去X大的路怎么走,服饰衣着皆是入时颜色。她挑起一边眉睫斜睨,怎么,你看我像X大学生?那人一时噎得语塞。雨水淋淋洒她一身,披着的长发都滴水,是PUA教程里典型清纯女学生人设,猎艳好猎物。三次转场就能拐上某处的床。然而林朝夕眼眉微挑,斑驳参差一幅城市油画就变成舞台上幽暗背景,衬托黑衣的女孩站在水中。

    离我远点,她漫不经心,将手里那把破雨伞投进垃圾桶,我练格斗。

    寻死前应当找点乐子,霓虹灯在脚边脆弱闪烁,被踏成一地细碎玫瑰金箔。城市太大了,雨都变成雾。烟也变成雾,欲//望也变成雾。雾与雾交织一起,把人都塞进彩色塑料袋,稍微一动,声音就震耳欲聋。但只能隔着玻璃看着,始终不能相触。

    林兆生走后她过得不快乐,用浑浑噩噩形容也毫不为过。猎艳的路人被她用X大狠狠甩了耳光,但林朝夕其实是S大的学生。Cyberpunk,赛博朋克,玫瑰般唇齿再次咀嚼这冰冷无机质的定义。代表湿润、冷漠、沉重。在这长大的人无知无觉,可她就是清楚。

    无知是一种错误,而察觉是另一种。

    林朝夕厌恶分化。厌恶不平等和不公平。厌恶人在不见天日的防空洞中如蛆虫般生活。她绕进一条小街,墙角堆着黑泥,依偎隔着雨衣相互抚慰的情侣,黑色皮鞋踩着水经过,目不斜视。

    林兆生活着的时候曾经安慰她,别想太多。——如果社会是场弹球游戏,别当庄家也别做玩家,只做那个球。甘于现状说不定也可以改变命运,但凡你往前走。林朝夕面无表情地走出小巷。雨和夜色都是站//街妓//女身上欲拒还迎的掩饰羞涩,她被酒吧洋红荧光的巨型招牌晃得头痛。

    来吧,来吧。他们说,放弃思考,来吧,尽情沉沦。

    包小萌什么也没做错,她只是在林朝夕面前撕开一本橙色封面的书。作者是她没听过的名字,叫约翰什么德,喔,约翰·冯·歌德。林朝夕,你认识他吗?她灵巧地将扯下的书页对折、对折、再抻开。瞧,一个垃圾盒,装瓜子很不错。

    尊重已经远去,文化也不复存在。禁止不能消灭思考,但娱乐可以。

    她自然可以听从林兆生的建议——做球,一击一跳,不思考不追求。他把她送去S大读书,与融入社会几乎无关的哲学系。有什么用呢?她问林兆生,社会不需要,即使我知道有用。

    父亲死于雾中,从高耸入云的建筑顶端纵身一跃,连带C公司最核心的商业机密一同进入坟墓。后来他们被爆出震撼性丑闻,你是不是知道?所以即使拼上生命和无人照顾的女儿,也要在坠落的过程撕破。

    我没有你那么勇敢,我撕不开。

    我只有勇气殉道了。

    她在舞池中伸长双臂舞蹈,眼底流淌吊顶漫无目的的彩色射灯。一路向人群中央旋转吧,中途可以抢过侍者托盘里奶油色玛格丽特细长握柄,任凭撞到的女孩发出不爽惊叫,再把一个挑衅的眼神抛给她露后背的男友。

    再放纵也只是最后一晚了。这种机会一生只有一次,不如纵情享受。

    林朝夕忽然放声大笑,唇边还残留着一丝柠檬、盐和龙舌兰烈酒的混合香气。站在舞池中央,被烟雾和窃窃私语包围,光衬得她皮肤细腻柔滑,高脚杯外壁的水珠滑上她手指,湿得像Y城的雨天。

    “和我走吗?”

    “不。”

    世界末日还要挑三拣四?这是她拒绝的第八个人,刚转身那位做自我介绍了么?面容已经记不清了。

    林兆生知道的话,大概又要嘲笑她精神洁癖。或许那句他固执坚守而林朝夕抵死不认的话是对的:大多数人是颜性恋,少部分人是智性恋,你不一样,你什么都要。恋爱要对方又帅又美,还要能和你从柴米油盐讨论到人生哲学。

    不是活该单身一生么。

    靠在吧台上,任凭思绪渲染一幅幅色彩斑斓的意识流画作,抿一小口长岛冰茶,隔着酒保的吞云吐雾寻找一双她愿意亲吻的眼睛。不是Y城最大的不夜城吗,林朝夕皱起眉。暗影里投来束束窥探目光,跗骨之蛆,她顺着肩膀推去不小心蹭上的水珠。可我还只是看见平凡与媚俗。

    有人站在她身边,半米距离在夜店算得上一光年远。余光漏进衬衫黑色衣角,在男性拼命释放荷尔蒙的场所虽然少见,但她已经失去兴趣,偏来头,默默灌下一大口酒液。

    可乐巧妙地掩盖了长岛冰茶四种烈性基酒的口感,她意识到时发现整个屋顶都在转圈。左手边的人侧头看她,纯黑不染杂色的少见眼眸——你不改瞳色吗?林朝夕不假思索地问他,追求流行,娱乐至死……

    不,他摇摇头,神情宁和。

    那你就是我要找的人了。

    她忽然笑起来,不容置疑地握着他的手腕往外拖。和我走吧,不厌其烦一次又一次这样邀请,和我走吧,亲吻我,拥抱我,带我去只有你知道的地方。

    是鬼使神差也是命中注定,反正后者只有十二个小时了。

    那之后的记忆杂乱而热烈。他们跌跌撞撞地离开酒吧的后门,被雨淋湿的外墙斑驳湿冷,他脱下外衣将她包裹,而他们就在那里亲吻。冰凉手指锲进另一个人的温热血肉,按揉爱抚都像隔靴搔痒,她一口咬上他的嘴唇。雨又潮又冷,但血是热的。

    亲我。她命令道,仰起脸天真执拗的姿态。他温柔地俯身与她鼻尖相贴。遵命。声音低得像夜色微明时归港的船,你满意吗?

    爱与欲都是交换,区别只在于精神或□□。雨淋漓浇在头上,他用身体与手掌护住她的。冷吗。

    可我们之间还有雨呢,林朝夕唇边有酒气,她咯咯笑着凑上去吻他。亲我,亲亲我。吻压在她唇上,这次心满意足了,却仿佛忘了什么事。

    她把自己嵌入他的怀里,眉眼间的缝隙都是水痕,雨水,泪水,吻。她睁大眼睛望进他的湖面,贴过去蹭了蹭。

    你真好看。她模仿电影中女主角的轻佻,你真好看,你知道吗,四十个雨夜围攻你的容颜……

    他震了一震,眼神幽深,声音低沉。

    ……四十个冬天。[1]

    无所谓了。

    林朝夕坐在桥栏上,滚滚江水上有沉默车流奔赴远处。黑色外套曾经属于林兆生,口袋内侧刮了一道丝,是他曾经钥匙扣上的挂件刮的。

    人若甘于自我放逐,便只能弄琴天地,然而科技与贫穷同样广阔,侵略了任何一种不够强大的文明。无法承担的时候还需要忍下去吗?她想如果林兆生在,也会支持自己的结论。

    虽无法为之欢呼鼓舞。

    “林朝夕。”

    有清淡声音叫她的名字,女孩应声回头。黑衬衫外套着白大衣,昨晚那个人站在两步之外,她晃了晃神,外套后就已经被人拽住。

    你在做什么?

    他靠过来扶着林朝夕的肩膀,防止她掉下去。

    或忽然跳下去。

    看风景。她咯咯笑起来,我在桥上看风景。

    看到了什么?

    她下巴一抬。喏,江水,雾,船与风。

    我看见了永恒。

    男生没有看她,只是望着远方,自顾自地说。林朝夕怔楞在原地,忘了拽住漏风的领口。

    ——我看见太阳与海交相辉映。[2]

    远处的雾缓慢散去,她看见船的形状逐渐显现。十三个月来第一次,一线光穿破Y城厚实的云层。

    终于不再下雨了。

    林朝夕清了清嗓子。

    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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