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山间白驹(8)

    拿着姒寅给的, 不晓得到底算是聘礼还是嫁妆的几斤金子, 莫与争带着两个小崽子。

    于归一身粉红长裙,梳着双环髻, 前边插了一把小扇子, 手上带着的铃铛镯子叮叮当当;林长风则是穿了一件紫黑二色的衣服,脸颊两边的发缕绕到脑后扎了个小揪揪, 打着蝴蝶结。

    “像妹妹,不像弟弟了。”于归拉着林长风转了几圈,得出一个结论。

    小时候和林长风长得一样雌雄莫辨的莫与争没说话,让宁瑜带着于归先出去。

    “你有话要跟我说?”他俯身把林长风抱在怀里,问。

    林长风脸上的笑容垮下来:“说好了要帮我找人来大荒做苦力的, 你就出去这么一次, 才捞回来区区两个人。”

    “三个, 魔界的武陵也算呢。”

    林长风听见这个名字更加不爽快了:“别跟我提他。”

    莫与争只是好脾气地笑着移开了话题:“能为一方神祇的凡人可不是这么好找的,何况......不是我非要笑话你,若不是你一脑门子扎在小世界里,也不会落到现在这种头重脚轻尾大不掉的境地。”

    “我晓得错了。”林长风嘴巴一瘪, “我现在孱弱得很,爹爹你就帮帮小风嘛~”

    “我这不是在忙了吗?”莫与争搞不明白天道从哪里学来这么不要脸的撒娇劲儿,简直是让人无法招架。

    “可我只看见你逗儿子逗得可开心。”林长风指责道。

    莫与争耸肩:“我不想出门啊。”整天往外边跑着可累人了,哪儿有家里一张小榻摇椅躺着这么舒服?

    “你都答应了我的, 这么自打自脸是不是不太合适?”

    莫与争捏捏他的脸,心说你老子我自己打脸的次数多着呢,也不缺这一回。

    不过这话要真是出了口, 天道怕是立马就要炸毛了。

    “只要我翻脸的速度比打脸更快,那就没什么不合适的。”拍拍蠢儿子的小屁股,莫与争说,“我不太喜欢出门你也是知道的,先前才去了一次,总要让我休息一段时间。”

    “而且我也不是没想着怎么帮你解决问题不是吗?你现在的力量无法让大荒中本应该诞生的神祇诞生,才会想到找人来替代的法子——你看宁瑜如何?”

    林长风闻言一愣,他脑子里有了个想法:“你说让你的木偶玩具来充当新神?”

    “这有何不可呢?”

    “可他们只是木偶呀,就算有了你的部分神识,但本身也还只是木偶呀。”林长风有点儿转不过来了,他本来就只能算是一个初生的天道,还在发展世界的时候搞出了不小的错漏。

    莫与争抬手从室内摄来一只人偶,这是个腰下生了鱼尾的鲛人男子:“他们现在是木偶,可若是他们得到了天地的认可呢?”

    左右一个事物是否存在,取决于“认知”。

    他人的认知,自身的认知。

    因为这个世界承认你存在,所以你存在了;而你承认了自身的存在,那么你依旧是存在的。

    林长风从莫与争手里接过那只鲛人木偶,摆弄他的尾巴。

    “我没法简单地认同这样的东西......可以担任神祇之位。”他是天道,亦是世界本源,却也依旧要受制于规则,不然他就可以照着自己的心意来折腾这个世界,不必走到现如今进退两难的地步。

    莫与争则是成竹在胸:“所以我才要他们出现在世人眼前,得到一个认可,拥有自己的身份呀。”给“杨怀瑾”编出来的那一串狗血身世和情感经历也是为了这个,绝对不是他的恶趣味使然,绝对不是!

    “他们总有一日能从他人的认可里觉醒真正的自我,而我们也拥有足够长的时间来一起等待不是么?”

    莫与争的一通“认知论”把天道成功忽悠进了碗里。

    所以就有了这样一幕。

    黑衣男子牵着粉衣的小女孩,粉衣女子怀抱墨衣小童,从山上的神庙中缓缓走出,瞧着像极了外出郊游的一家子。

    青岩山从前还没有那么高,这个地方也是一片一眼能望到天边的雪原。

    “那个时候可没有什么结婚成亲的说法,男男女女看对了眼,就约着住一个帐子;还有一些光棍,直接把人打晕了拖走也是有的。”莫与争给两个崽子讲古。

    很久以前的酉氏部落就是习惯于抢亲,某一次观月出去玩,差点儿被几个姑娘合起伙来拖回家,在这之后,莫与争就让祭司们教导部落人婚礼习俗。

    直到现在,虽然当初教的是大唐的婚俗,但也融合了大荒的许多风俗,最终衍生出个两不像,不拜父母不拜天地,由长老和祭司确定二人的伴侣身份,在伴侣之间又要互饮血酒,各个部落之间的婚俗又在细节处各有不同。

    一套婚礼流程从早到晚,如果讲究些的,还会拉上亲朋好友一起抬轿子、刁难新人、闹洞房,什么好玩就弄什么,没个拘束,活泛得很。

    最后所有人都围在篝火旁,饮酒唱歌,跳舞取乐。

    准新人之一的魏灵均很忐忑。

    他还记得自己到大荒来是为了在未来帝王身边积攒工业,好在今后成仙的。

    长生帝君嘱咐自己待在姒初身边,与他为伴,助他成就功业。

    可......

    伴着伴着就伴到床上去了也真是让人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大荒不像他的家乡一样重视子嗣,重视家族的传承。

    但是。

    一个没有后嗣的帝王,真的能算是一个成功的帝王吗?

    魏灵均从小受到的礼法教育早已被大荒的不拘一格冲得七零八落,他现在也搞不懂自己到底在想些什么了。

    身上是神庙大祭司缴父提供的大红婚服,婚服不绣龙凤——在大荒还没有龙凤呈祥的说法——就是简单至极,又灼烧人眼球的大红色,压了一圈金边。

    他脖子上也带了一圈金制的饰品,样式古朴粗放,镶嵌着大颗大颗的红色宝石。

    酉氏人似乎都格外喜欢金红二色。

    这套婚服,是大祭司的父亲曾经穿过的。

    大祭司他自己的那一套如今穿在姒初身上,因为姒初体格健壮,还让神庙里的女祭司们帮忙修改了不少。

    “你怎么魂不守舍的,恐婚了?”他们的一个小伙伴西陵伯余,族中管着王城织造浆染,满城的人身上穿的布衣都出自西陵氏。

    西陵伯余是来给魏灵均改礼服的:“嗨,你别瞎想,姒初向来是有一说一,说到做到,我也是搞不懂你为啥非要纠结崽子的事情,如果你想养崽子,不如去酉氏,或者妫水涂山问一问有没有愿意过继的,或者是没了父母的。”

    “先王出自妫水部,他还有两家姒姓堂亲,不过听说崽子不是很多;先王后是燧人部的先知,不过燧人氏现在已经没人了,倒是王后的母族涂山氏还有,但他们通常都不跟外族通亲,又是带了异兽血脉,崽子不好养活;数来数去,也只能从酉氏挑崽子了,不过如果你只是想养崽子,不在乎血脉传承的话,那就方便了,去城外三百里,小部落转上几圈就有了。”

    魏灵均被西陵伯余这一圈亲戚数的头晕眼花。

    西陵伯余一边飞快地给魏灵均收着衣角,一边得意道:“我打算明年去神庙试试,能不能补上一个祭司随从的位置,这些可都只是基本功。”

    魏灵均想起自己以前有件衣服,被姒初扯掉了一只袖子,后来姒初悄默默地拿去给他缝补好了,就是针脚大得吓人。

    想到这里,魏灵均心里的不安散去了大半:“我只是有点儿紧张。”

    西陵伯余嘿嘿笑了两声:“正常,啧啧,你这么小小一个,站在姒初身边都觉得可怜呢。”

    魏灵均感觉自己的膝盖一痛。

    大荒人普遍长得高大又健硕,他混在里边,像是一群壮年公牛里跑进来一只软绵绵的小羊羔子。

    “伯余,好了没有?”姒初的大嗓门隔着几道门都能听得清清楚楚,“灵均,亚父说那边已经准备好了,先生也说了他今天回来呢。”

    虽说身上穿的都是大红衣袍,但姒初的那一件光是看着,就要比魏灵均的大上不少。

    “我姐姐今年好不容易染出来的红布,你一个人全穿了。”西陵伯余看着姒初身上大变样的红袍,语气很是肉痛。

    姒初大步走进来:“等你结婚的时候,这身全都送你就是。”

    几步跨到魏灵均身旁,微微弯下腰,胸前一串金红宝石垂下来:“赢柏益那边我瞧着也准备得差不多了,今年成亲的人少,加上咱们也只有五对,除去人王,有一对是有扈部落的,他们给我的感觉很奇怪,等会儿你远着他们些。”

    “我知道了。”魏灵均深深吸了一口气。

    姒初看上去还是很不放心,他抬起手戳了戳魏灵均脑门上的红痕:“要是现场太乱了,你就去找先生,一切以保全自己为上。”

    魏灵均把姒初的手握住,重复了一次:“我知道了,你自己也要小心。”

    他可不想才成亲就守寡。

    没错。

    今天除了结婚,他们还要造反来着。

    作者有话要说:感冒+姨妈。

    我整只咕咕都不行了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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