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旧的寺院寂静无声。
墙皮漆色早已斑驳不堪, 唯有门窗是完完好好的, 规矩地待在它们该呆的地方,不透光的黑色幕布遮挡住了有半分阳光照射入房内的可能。
“看来咱们要在这儿等到晚上了。”莫与争找了个没太多浮尘的角落, 掏出两只小板凳摆上。
李曼青没急着过去于他一道坐下, 而是提着枪往深深的杂草堆里戳来戳去:“这树根都长到寺里来了,可附近也没太大的树呀?”
“我从前也遇到过一只树妖, 他的根系甚至能覆盖一整座县城,而主干却只比一个人高不了多少。”莫与争好似是在春游踏青一样,又掏出一张四四方方的小桌,往桌上摆了点心水果两壶淡酒,悠闲得让人看了双眼发红。
正常人族的眼睛是不会发红的。
隔着窗户上的漆黑幕布, 莫与争对那后边射过来的视线视若无睹:“那只树妖控制了城中居民数百年, 竟然还想把主意打到我头上, 所以我就把他从土里刨出来,斩断树根,挖出树心——虽然他人形长得丑,但树心拿来做些小物件还挺好用的。”
地面的石砖微微一颤, 似乎是有什么东西从下边爬过去了一样。
在残破的房屋之中。
一只惨白的手指轻轻挑开窗帘的一角,在阳光的死角里露出半只猩红的瞳仁。
“他是什么人?”
“怎地如此胆大?”
寺院中的女鬼们聚在一起窃窃私语,她们多数没有完全的形体,甚至整只鬼都还是半透明的。
女鬼们长相各有千秋, 粗粗看来竟没一个是丑的,最差也是个符合大众审美的小小佳人——而且她们的年纪显然还不是很大。
“他长得可真俊!比主人还好看......我、我是说,万一主人来了, 发现这儿有生人可怎么办啊?”一个身材娇小,长着可爱娇憨娃娃脸的女鬼语无伦次。
她们的主人也正是这座黑山的主人,在妖鬼们之间被叫做一声“黑山老妖”的。
另一个长相艳丽的女鬼轻嗤道:“他再如何,也与你无甚关系,还是操心好自己吧,让主人知道了你无端对着个男人发痴,看他怎么教训你!”
娃娃脸女鬼被她教训得满脸讪讪,捂着脸一转身子,藏进桌子底下去了。
“她年纪还小,不懂事,婉姑你又何必如此苛责?”一个白衣的女鬼,容貌清丽更带着三分温婉,柔柔地开口说道,“咱们姐妹若是能热乎地抱成一团,好歹还能有个容身托情的去处;若是就因着这么点儿外物就起了隔阂,那当真是比那湖中的漂萍还要可怜无依了。”
她一番话将屋中的女鬼们说得心中凄怆,面露认同之色。
唯有那个叫婉姑的女鬼依旧是满脸挑衅,眉毛高高抬起,眼角也是往上吊着的,她本就生得妩媚明艳,一做这个表情更是让她添了许多咄咄逼人的锐气:“现在不教好她,难道还要纵着她做错事了再来牵连我们吗?”
娃娃脸是个刚死不久的小女鬼,比起她们这些老鬼而言,身上的天真单纯都还没有褪去,婉姑敢打赌,她心里头肯定也还存着借助外面那男人让自己从这地方逃出去的念头。
可是一个凡人——哪怕是看起来不太平凡的凡人——如何才能与金华一带成名已久的黑山老妖相抗衡呢?别把自己个儿给送到那老妖怪的床上就谢天谢地了。
赶紧走吧。
婉姑背对着一众女鬼,在心中祷告。
趁着天还没黑赶紧走吧,等天一黑下来,这地方可就要变成了人族万万不能踏足的地界儿了。
在婉姑身后,细声安慰着娃娃脸的白衣女鬼,聂小倩攥紧了拳头。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这个地方的。
明明她已经从兰若寺里逃出去了,明明她已经觅得良人,只要等宁家病恹恹的媳妇一死,她就能顺势上位成为宁采臣的妻子了。
可这一切都在黎丘山城的崩塌之后变成了一场不切实际的美梦。
聂小倩还记得魂魄被阳气逐渐充实的美妙感觉,她深信着自己在黎丘,在宁家的一切经历并不是虚幻的。
现在只是重新回到了还没有遇到宁郎的时候而已——只要过了今天,这个躲在桌子底下哭的蠢货因为想要借助那些书生们的手逃出去,却被自己“无意间”撞破,引来黑山老妖,让他对自己的容貌产生痴迷,从而得到更多的自由。
那么,聂小倩就能跟曾经发生过的一样,在宁采臣上山的时候从容放过他的性命,顺便再体现一下自己的善良刷刷好感,最后借着他与燕赤霞的帮助,从这个鬼地方逃脱出去。
如果是曾经还没有体会过活着的美妙滋味的聂小倩,或许还不会产生这种牺牲旁人成就自己的念头,可当鬼的日子实在太过清苦,受制于人的生活又让她几乎快要窒息了。
李曼青在古寺里上蹿下跳地四处寻摸的时候,在某个窗户前看见了一个倏忽而逝的白影,可把她吓了好一跳,出了一身冷汗。
李曼青立马回到四叔身边,喝了一口正温着的酒暖暖身心:“四叔,我方才好像看见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这里到处都是不得了的东西,你要是实在害怕,我把微之叫上来给你作伴。”
莫微之是观月的崽子,胆小怕生易羞怯,唯独在办地府公务的时候满脸严肃,工作效率也比他老爹不知高到哪里去了,所以还是很有空闲时间与朋友们走动交流。
“免了免了。”李曼青连忙摆摆手,“他一身的地府官味儿,来了把这里的鬼怪们都给吓跑了怎么办?”
莫与争道:“跑就跑呗,又不是抓不回来了。”
哪怕真抓不回来,也可以让他的贴心小棉袄在天上帮帮忙,把逃出去的小家伙们全都劈死。
不过鬼怪遭了雷劈的话那就是魂飞魄散,什么也留不下来了;而于归身为天宫雷部正神,自她手中劈出的雷霆威力也比寻常更大一些,别说是这寺庙里受人所控制的小小女鬼们,就是魔域里积年的老魔物挨了也有身死道消的危险。
李曼青脑筋转了一下:“叔,你有没有那什么,什么能让鬼怪都不敢靠近我的法术呀?”
“有啊。”莫与争抬抬眼皮。
李曼青腆着脸凑过来,讨好地往莫与争身前的酒具里倒上温好的淡酒:“四叔~~”
她嗓音比一般女子更加低沉有力,平日里说话也是中气十足的,现在突然捏着嗓子,让莫与争有些耳朵疼:“你好好说话。”他丢给李曼青一个小木牌,“这是从地府门口那棵桃树上弄下来的,能使百鬼避道,你要用的时候再把它拿到手上。”
“好哒!谢谢四叔!”李曼青把小木牌往鞋里一塞。
莫与争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你......”藏东西的地方和你爹一模一样呢。
李曼青对四叔的无语凝噎毫无察觉:“这是我爹教的,这地方又隐蔽又好拿,而且寻常人也不会想着要去查看别人鞋子里藏了啥。”
不查鞋子是因为你爹有双出了名的臭脚。
莫与争习惯性地为被李良骏“男儿气概”所迷惑,连聘礼也没收地就嫁给了这狗策的师妹叹气。
秀坊小师妹出身太原某个世家,家中虽然没落了,双亲也都不在人世,但人家怎么也算一个世家贵女,门第比纯天然野生孤儿的李良骏不知要高到哪里去。
而且依着当时世家门阀之间的主流观念,在天策府当个小兵头子的李良骏根本没有资格迎娶秀坊小师妹,哪怕是入赘他也不够格呐。
当然他的出身什么的在莫与争眼里没什么缺憾,唯一让他一言难尽的,是李良骏这家伙的卫生习惯。
当兵的在营中跑马操练,一整天下来一身臭汗,偏偏这只狗策怕水怕的很,不到没一件干净衣服可以上身的地步,他轻易是不会去收拾自己的。
当年莫与争就很想把这位大哥绑了直接丢河里好好泡一泡,帮他克服一下对水的恐惧心理,只可惜被另外两个及时阻止,也成了莫与争心中永远的缺憾。
李良骏:“我谢谢您嗷?”
两瓶淡酒喝完,莫与争脸上飞起一层薄红。
他眼眶被醉意催的微微湿润,又掏出一套简单的茶具和一团茶饼子,准备煮一壶茶去去酒劲儿。
李曼青很自觉地接过茶饼子,把温酒用的器具从小火炉上搬开,开始烤茶饼;莫与争则是从袖子里接连掏出各种配料。
“四叔,可以不放姜吗?”她一眼瞄见其中一罐子姜末。
莫与争炖了一下,似是受到酒醉的影响,手指一个一个点过去,终于找到装着姜末的瓶子,把它拿起来塞回袖子里:“小孩子家家怎么这么挑食?”
李曼青嘿嘿笑道:“我爹也吃不得姜呢。”
“他是狗舌头,凡味道稍重一点儿就要嫌弃了。”莫与争回想起几人头一次吃到唐门小伙伴带来的火锅时的情景,嘴角不由得浮现出一抹充满追思与感怀的笑意。
总有一天是要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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