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第三十一章 对契书,张寿露马脚

    温老太妃吩咐的其他事情, 因为日子久远, 查起来没有那么容易,但这张家的生意在张万鑫去世后, 究竟是由谁掌了舵,却是眼皮子底下的事情, 十分好查。他们安置好后的第二日, 赤霄就把消息带了回来, 不但查到了如今张家的生意是由谁在打理, 也查到了张万鑫故去后张家众人的详细情形。

    话说, 早年间张万鑫的父亲收养了一个孩子, 取名张寿,这人比张万鑫小上几岁,说是他的义弟, 却也算个半仆,此人天资聪慧,常年帮其打理生意,堪称他的左膀右臂。如今, 那张家的生意就全靠这位张二爷在一力支撑。

    而那张家自从张万鑫过世,几个儿子就闹腾起来,偏偏他的正头娘子无所出, 这几个儿子都是妾室所生, 论起身份来,皆是庶子,谁也不比谁高贵。

    若论年龄, 长子自然最大,但他姨娘死的早,自己又资质平平,在张家的生意中磨砺多年,也只管得来两艘货船,再多一些就力有不逮。但与他同胞的妹妹却是嫁了个好人家,给醇王做了妾,后来因为生子,竟让醇王亲自为她请了侧妃的封号。这一位张家姑奶奶身份不凡,又力挺自己的同胞大哥做这家主之位,成了其最有力的支持。

    再说这老二,老二的姨娘往日里最是受宠,爱屋及乌,张万鑫平日里也偏疼他一些,常把他带在身边教导,他本人也争气,对张家这一大摊子生意虽不能说了如指掌,却是方方面面都接触过。论起经营的天份,他在三兄弟中堪称最佳。因此,他也心气颇高,自视为老爷子属意的继承人。

    老三年纪最小,刚刚跟着学做生意,既没显露出什么过人的天赋,也不是最受老爷子宠爱的,但是他的姨娘却与张夫人关系不一般。原是张夫人见自己不能生育,家里连进了两个妾室,又都生了儿子,才给一个貌美的大丫鬟开了脸,给了张万鑫做妾。这个丫鬟与张夫人同气连枝,打老三生下来,就时常抱到张夫人身边,说是为夫人生的儿子。他自小算是在张夫人膝下长大,这张夫人心里自然更偏向他几分。

    张万鑫这三个儿子,说起本事来,没有一个能比的上他,但争起家产来,各个都使出了浑身解数、花样百出。

    原本这就已经够乱的了,偏偏外面又来了一个女人带着个十岁的小儿,说是张万鑫养的外室,带着孩子前来认祖归宗。

    按理说,这哥仨儿都已经乱成一锅粥了,又来一个争产的对手,他们怎么会这么痛快就认了下来呢?

    其原因有二:一个就是,那外室虽然没有正式入张家的门,但十几年来,张家上下都知道有这么号人物,并不是凭空冒出来的。

    第二个,也是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张二爷为她说了话,证明那孩子的确是张万鑫的亲骨肉!

    张万鑫这一去世,张二爷这个掌控张家生意的人,自然就成了张家几子心目中的香饽饽,谁若是能争取到他的支持,可以说在这夺产之战中,就占尽了先机。那个小儿才不过十岁,又是外室子,随便给点东西就能打发了,谁会因小失大,在这时候得罪他呢?

    靖王在一旁听了一脑门子的张家八卦,听得双眼放光,当下就发表高见:“这个张万鑫是不是傻啊?一个媳妇儿我都嫌多,他还娶那么多媳妇儿?怎么样,闹起来了吧?”

    温老太妃同情地看了看这个还没开窍的小孙子:这就是你凭实力单身的原因?希望你以后还能不忘初心吧!

    “说起来,我也没想到,这个张万鑫与醇郡王居然还有这样一层关系?”经这一番温老太妃也记起了这号人物。

    老盛王那一辈,是最后几个有封地的亲王。那位醇亲王便是其中一个,他的封地正是在这青淮府。醇亲王过世后,醇王世子降一等承爵,便是如今这位醇郡王了。

    原本在封地内,藩王权力颇大,不光是对地方土地、税收有控制权,甚至还能拥有军队。但自仁宗起,几代帝王不断削藩,如今的醇郡王虽不再有父辈的权势,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醇王一系在青淮府经营日久,势力依然根深蒂固。这个张万鑫能把自己的庶女嫁入醇王府,自然也不简单!

    “还有这个张寿,我看他也有些问题!那张万鑫一死,他这边就大权独揽了!张家无论谁上位,恐怕都只是个傀儡,真正的话事权恐怕还在这位‘张二爷’手里攥着呢!”靖王也接着道。

    “对了,喏,你们来瞧瞧这个!”温老太妃将手中的两张纸递到了靖王面前,又摆手示意王四喜她们上前来看。

    王四喜凑上前去,伸着脑袋仔细一瞧,只见那是两份契书,一份她早先就见过,正是在京城南码头发现端倪的那家客栈出租仓库的契书,而另一份,则是这座院子的赁书。

    落款处,有两个名字都写的十分潦草,但仔细端详,还是能够看出那是同一个人的笔迹。而契书上留下的指纹,仔细比对,也是属于同一个人!

    “哈哈哈!”靖王大笑了两声,抬起头来朝着温老太妃连连作揖:“老祖母,您老人家真是福星高照!怎么这么巧,这个赁给我们院子的张寿,刚好就是那个租借仓库藏火、药的人!这还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肯定是那个张寿联合了外人害死了自家主人,等他掌控了张家生意,就与那张继旺里应外合盗出了火、药!祖母,不如咱们这就去府衙借了人手,拿下他吧?”

    温老太妃却是摆摆手道:“这才哪儿到哪儿啊?就把你高兴成这样?虽然咱们暂时能确定火、药一事与那张寿脱不开关系。

    但一来,他除了租借仓库并没有留下其他实证。二来,那火、药转运时究竟是通过哪些船,我们全不知情,目前更不知那些火、药的下落。捉贼捉赃,咱们仅凭此据,也不足以给他定罪!三来,这张家的生意都是在漕运上,他费尽心机弄来这么多火、药又有何用呢?

    我看此事还没到头儿!既然已经到了此地,咱们就得追根溯源,把这事儿探究个清楚!这张寿是一条重要线索,但咱们不能打草惊蛇,还是先潜伏一旁,看他接下来究竟准备如何行动,背后还有何人,再顺藤摸瓜将他们一网打尽也不迟!”

    王四喜在一旁频频点头道:“老太妃说的是,正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靖王殿下您虽然贵为金枝玉叶,但这张寿在本地经营多年,说不得各处都有眼线,万一惊动了他,岂不是前功尽弃?”

    其实,听了祖母一言,靖王已经冷静了下来,只是叹了口气道:“行吧!一切都听祖母您的!只是万一那张寿始终不漏破绽,咱们得等到什么时候去啊?别等过了元宵,皇祖父都没等到您那一柱香。到时候,万一他老人家要托梦问责,您可得替孙儿我解释一句,这可怨不得我啊!”

    “好了,少贫嘴吧!我看你就是嫌在船上闷的慌,想出去走动一下,好了,想去就去吧!多带上几个人,别暴露身份就行了!”温老太妃哪里看不出他在想什么,还不是在船上闷了这些日子,实在无聊,总想找些事情来做做。

    “嘿嘿,这可是您老人家说的!我昨天打听住处的时候就听说了,他们这里过年的时候有庙会,可热闹了!我可得去瞧瞧,这庙会有没有咱们京城的庙会热闹!”

    转眼就到了正月初一,虽然不在京城,但承影依然按照往日旧例,把一切都安排的妥妥当当。春联、福字、大红灯笼,将这小院装饰的红红火火,比起京城那气派的王府,这别致的小院倒还多了几分温馨的意味。

    温老太妃一向大方,给众人都发了丰厚的压岁钱,让这喜庆劲儿更盛,人人脸上都染上了喜色。

    靖王也没耽搁,揣着大红包就去逛庙会去了。直到晚间,他才意犹未尽地回来了,身后的长随手中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几乎把自己都要埋进了里面。

    “祖母,要不您明天也跟我一起去逛逛吧!这青淮府虽然不比京城繁华,可也有不少好玩的东西呢!”

    温老太正倚在榻上,看赤霄新拿来的情报——正是这两日张寿的行踪。既然确定了张寿这个疑犯,赤霄便暗中将他监视了起来,让他的一举一动都逃不出自家老太妃的法眼。

    闻声她这抬头一瞧,就咧嘴乐了,这孩子怕不是个购物狂吧?再看看他买的这些东西,全是些年节里逗孩子玩的玩意儿,不知为何,她这脑海里瞬间就响起了前世一到春节,各大商超就循环播送的“恭喜你发财~~”

    “祖母,您快来看这个!”靖王擎着个一尺来高的宝塔糖画上来献宝,只见那共有七层的宝塔金灿灿的,最妙的是每层宝塔的檐角都垂着一串小小的风铃,那风铃还是活动的,举起来时还在轻轻摇晃,做的精致极了!

    温老太妃已经多年没见着这个东西了,当下也好奇地拿过来细瞧起来。

    见她喜欢,靖王又摸出一包东西来:“不过啊,糖画咱们京城里也有,我还见过比这个还大还精致的呢!您看这个,这个才稀罕呢!”

    说着,他突然停了下来,露出个调皮的笑容:“不行,这个我得卖个关子,老祖母呀,这可是人家当地的特产,说不定连您老人家都没见过呢!”

    到了晚间的餐桌之上,温老太妃才算见到靖王口中这稀罕玩意儿到底是什么东西——竟是一种肉色呈蓝绿色的蛤蜊!

    “怎么样?祖母,您没见过这个吧?咱们吃的蛤蜊,肉可都是白色的,只有这青淮府有这种蓝色的!您看稀奇不?您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靖王得意洋洋地夹起一个蛤蜊,朝着温老太妃展示道。

    温老太妃好奇地看着这种蛤蜊,夹起一个放进嘴里,尝着倒是和寻常的蛤蜊没什么不同。这种蛤蜊她虽没吃过,但却并非第一次见,前世看过的一个节目里,就介绍过这种奇特的蛤蜊,不过那是欧洲某地的特产。却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

    瞧着靖王那得意的小模样,老太太忍不住又想逗他玩:“唔,我虽然没有吃过这个,但我还真知道这蛤蜊为何会变成这种颜色!”

    正准备卖弄一番的靖王立马一愣,他可是花三十两银子,好不容易才从那商户嘴里打听到的秘密,怎么老祖母也会知道呢?

    “嘿嘿,”温老太妃神秘一笑:“这蛤蜊不是江河自然生长的,而是养在水池里的。那水池里生长着一种蓝绿色的水藻,把这蛤蜊苗放进去,以那水藻为食,等长成后,蛤蜊肉自然就成了蓝色,是不是啊?”

    闻言,靖王上翘的嘴角立刻耷拉了下来,三十两银子啊!白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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