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玫瑰

    经尔开通微博这件事,阮星还是过了好几天才意外知道。

    那时候小文正在和她一起整理行李,阮星跪坐在地毯上,抬起头揉着脖子说:“我有点饿。”

    小文顺手把自己的手机递给她:“要点外卖吗?”

    最近阮星喜欢上了附近一家新开的蛋糕店,不过她是艺人,而且眼看就要进组了,不敢吃太多这种东西。

    拿过小文的手机滑了滑,阮星叹了一口气:“算了,我去厨房找找有没有吃的。”

    正当她要把手机还回去的时候,通知栏里推送了一条新通知。

    “每日话题加热,给@经尔 最好的支持”

    阮星微微睁大眼睛,好奇地顺着通知内容点了进去。

    话题是早就建好了的,里面都是一些影迷分享的电影截图和个人影评。不过这几天,话题里的用户明显比从前活跃了不止一点两点。新发的微博也大多带上了对一个人的艾特。

    那个人就是经尔。

    经尔居然有微博了吗?

    阮星点开其中一个蓝色的昵称——

    【经尔 0关注 137万粉丝】

    唯一一条动态是几天前转发《四人组》宣传的微博。

    不过就算如此,底下的评论也早就已经破万了。点进去都是感慨经尔经大爷居然也有上网冲浪的一天。

    阮星浏览评论的时候,身边的小文不知道什么时候凑了过来,看了看屏幕上的内容,她对阮星说:“是为了宣传噱头吧,可能是公司在用这个账号。”

    前世阮星从来都没有注册过公众社交平台的账号,不过她也知道这种账号是提升知名度扩大影响力很有用的一种方法。

    于是阮星点了点头。

    没想到小文忽然说:“其实星星你也可以注册一个的,和粉丝分享生活的话,很容易提高粉丝黏度的。”

    只是理莎做出的发展计划里并没有这一部分。

    “我就是随便说说啦。”小文笑了笑,“我跟你一起去厨房吧。我也有点饿了。”

    不过阮星却被其中一条评论吸引了视线。

    “星崽在吗?经总都开微博了,请问你什么时候也开一个?”

    评论楼盖得很高,大都是让经尔回家给阮星也开通微博的回复。

    “为什么回家?我和他又不住在一起……”阮星嘀咕着,忽然看见了楼层里的一个新话题。

    她默默地念了出来:“软耳朵……”

    正准备往厨房走的小文一个激灵,连忙跑回来拿自己的手机:“不是饿了吗?吃点东西就收拾行李吧。”

    手里一空,阮星很是怀疑地打量着明显不对劲的小文,她看着小文的眼睛,慢吞吞地问:“软耳朵——是什么?”

    半个小时后,知道了“软耳朵”是什么的阮星,捧着小文的手机,一边咬着手里的面包,一边看着屏幕,时不时笑出声。

    “太好玩了吧。”阮星下结论,“大家都好厉害。”

    “软耳朵”的话题里,有之前阮星和经尔《夏恋》的花絮,也有发布会路演时两人不经意间的互动。无意的细节被放大数倍之后,似乎真的有了什么不可言说的意味。

    当然,最让话题粉丝大呼“磕到真糖”的,还是不久前阮星自己拿着相机拍的综艺视频。

    毕竟是私底下的生活,看到两个人关系还是那么好,不少粉丝都露出了“我搞到真的了”的笑容。

    偷偷磕coupling却被其中的一位正主抓了个正着,阮星对面的小文屏息凝神,试图把自己的存在感降到最低。

    “好了。”阮星关掉手机,递回小文面前,“收拾东西吧。”

    听到阮星的话,小文在心底里悄悄松了一口气,不过她的气还没有松完,就听到阮星紧接着说:

    “下次再看。”

    *

    少见地,《四人组》采取的是边拍边播的形式,不但对资金时间有很高的要求,对整个剧组的合作精度也是很大的考验。

    阮星进了组之后,就沉浸到“两耳不闻窗外事”的状态中,连着拍了一个星期,等到第一集全部拍摄完毕的时候,她才有了一点时间休息。

    剧组下榻的酒店里,阮星趴在沙发里,拿着小文的手机,津津有味刷“软耳朵”的话题。

    因为阮星参演了这部剧,这也是她第一次出演电视剧,“软耳朵”马上又有了新的素材。大概是,“和你一起尝试,陪你一起转变”这么个方向。

    阮星看得乐不思蜀,放在小圆桌上她自己的手机提示音忽然一响。

    她顺手拿过来,发现是微信新消息。

    向闵:“我忙完了。”

    向闵:“你已经进组了吗?我看到宣传了。”

    这小半个月,向闵都没有上线过,阮星记得他说过他的工作要忙到上个月月底,看看时间,现在是差不多了。

    于是阮星关了小文手机上的话题,拿起自己的手机开始回复。

    阮星:“进组了。你放假了吗?”

    向闵:“嗯。”

    向闵:“我还可以来探班吗?”

    阮星:“当然可以。”

    阮星:“要是愿意的话,你可以和邹瑜一起来。”

    又一次,屏幕上方出现了“对方正在输入”,然后很快消失。

    不过这回阮星没有等很久,对面的向闵迅速就发了一句话过来。

    向闵:“我和他不是那种关系。”

    正在打字的手一停,阮星看着屏幕上的这行字,忍不住慢慢抓紧了脚趾。

    阮星:“啊……”

    阮星:“为什么突然这么说啊……”

    想到之前自己对他们俩的猜测,阮星隔着屏幕都觉得尴尬得耳红。

    向闵:“我不想让你误会。”

    阮星打了几个字,都觉得不合时宜,最后只好发了“哈哈”过去。

    向闵:“这个星期你方便吗?”

    阮星:“哈哈。”

    两句话同时出现在屏幕上。

    更尴尬了。

    阮星:“不是。”

    阮星:“我都方便的。”

    阮星:“不过你最好周四或者周五来。那两天排的戏份暂时比较少。”

    又发了个定位过去。

    阮星:“地点在这里。”

    向闵:“好。”

    和向闵短暂地聊天之后,阮星很快又投入到紧锣密鼓的拍摄之中。

    本来周四周五确实比较空闲,但周四的时候,按照进度,剧组来了新的演员。

    看着在化妆间里定妆的林亭亭,阮星忽然感慨了一下。

    日子过得太顺,差点忘了,上辈子林亭亭也参演了这部剧。

    她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和镜子前坐着的林亭亭客气地打了招呼,然后就去空位上坐了下来。

    不过虽然同演了这部剧,林亭亭其实和阮星并没有对手戏,就算在同一场里出现,她也没什么和阮星面对面的机会。

    平平安安过了周四,新入组的演员们适应得还算不错。到了周五,向闵应约来了。

    无关人员是不能随意出入摄影棚的,阮星提前完成了自己的戏份,和小文偷偷溜了出来。

    说是说提前完成了戏份,但今天的夜戏拍了挺长时间,所以阮星离开摄影棚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两旁的路灯正向四周洒着昏黄色的光。

    向闵就站在这样温柔的光线下,略低着头,静静地等着她。

    被光影笼罩的时候,他的侧脸轮廓似乎更柔和了一点,瞧上去就像一位贵气的世家公子。

    阮星轻轻停住脚步:“向闵?”

    听到声音,向闵朝着她的方向抬起头来。

    “嗯。”他回答。

    *

    “这个给你。”

    阮星懵懵地接过向闵递过来的花。是一束很漂亮的粉玫瑰。

    他说:“你没有说要什么礼物,所以我擅自挑了一个。”

    “谢谢。”阮星小声回答,“很漂亮。”

    “不客气。”向闵问她,“可以一起走走吗?”

    路上只有他们两个还有身后的小文,不过向闵并不担心自己的话被听到。

    “其实我的院子里也种了玫瑰,不过已经开败了,不然可以给你带过来。”

    阮星就说:“你自己种的吗?好厉害。”

    “算是吧。”向闵的声音低低的,慢慢地解释,“我住在S市,那里的气候其实并不适合种这种花。”

    “S市?”

    原来她和向闵住得还挺近的,都在H市周边。

    阮星想了想:“好像是不太适合。”

    向闵像是随口就接了下去:“你去过那里吗?”

    “嗯?”阮星笑起来,“没有。”

    她解释:“我是在H市长大的。后来念大学就出国了。”

    向闵忽然偏头看她。

    “怎么了?”阮星跟着他停下脚步。

    “没什么。”向闵回答。

    他的眼神却不动声色地掠过阮星的下颌。

    那上面有一颗黑色的小痣,他第一次见到阮星的那天,就已经注意到了。

    在她不小心后退撞到他的时候。

    这个地方长痣的人肯定不止她一个,但她的名字,偏偏叫做阮星。

    被埋藏的小时候的回忆忽然有了一个出口,铺天盖地涌了出来。

    在向闵出生之前,向祺才是整个向家最宝贝的孩子。他聪明早慧,小大人一样,懂事又通透,而且模样还周正,是人群中毫无疑问的焦点和中心。

    但向祺九岁的时候,突如其来的一场车祸,把这个向家的骄傲瞬间打碎。

    他失去了两条腿。

    其实如果装上假肢的话,以后再慢慢锻炼恢复,日常生活和平常人也没有太大的区别。但向宗平不接受。

    向宗平不想要这样的一个儿子,向宗平不想要这样的一个继承人。

    作为向祺的生母,以及当时的向太太,林斐无法接受丈夫就这样抛弃向祺的想法。最后不知道向宗平做了什么,两年之后,也就是向祺十一岁的时候,向闵出生了。

    倍受期望的向闵,一开始也是被向宗平喜爱的。不过很快,生意上的接连失利,林斐的突然自杀,还有向祺所在的疗养院向他报告向祺的精神状态不太乐观,向宗平开始隐隐不安了起来。

    他试过把向闵送到S市的老宅,也就是那栋老洋房。但向闵毕竟算是向宗平心中唯一可以培养的儿子,很快他又动摇把向闵接回来。直到最后一次,向逸晨差点窒息死亡的那一次,向宗平又把向闵送了回去。

    这次,向闵再也没有被接回去。

    老宅一直都有佣人照看,他们可以顺便照顾向闵,只是没有同龄人可以跟他一起玩耍,所以有点无聊。

    向闵有点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送过来。之前那个新出生的弟弟咳了很久,小小的脸被憋得通红,看起来很难受的样子。因为他听了晴丽阿姨的话,拿了一整颗花生喂进“弟弟”的嘴里。

    小孩子其实对其他人的情绪很敏感。

    比如向闵每年都会去看望的“哥哥”,他对向闵的态度就是极度的厌恶,毫不掩饰。比如说着是爸爸的向宗平,每次靠近向闵的时候,都会微微皱眉,看上去总带着一层怀疑与不信任。晴丽阿姨也是,并不喜欢他却还辛苦地装出一副和他很亲热的样子。

    至于生下他的林斐,向闵就不知道了。

    他对生母的记忆很少,老宅里的佣人偷偷在私底下说,是他害死了林斐,什么“强迫”,什么“抑郁”。

    以前的向闵听不懂,也没有人可以问。后来能听懂了,向闵却不想再知道了。

    被难以言说的压抑和若有若无的孤立笼罩贯穿的童年里,不可想象地,向闵竟然短暂地拥有过一束光。

    向家的那栋老洋房后,种着一整座园子的玫瑰。

    向闵其实并不喜欢它们,玫瑰盛开的时候会引来蜜蜂和各种不知道名字的小虫子,他常常被花园里闯进来的飞虫咬出许多小疙瘩。

    不过有一次,玫瑰引进来的不是小虫子,而是一个雪白雪白的“洋娃娃”。

    “洋娃娃”扒着花园的栏杆,把整颗头都伸了进来。

    “哇——漂亮花花!”

    她对边上的向闵笑得很是灿烂:“我叫阮星。”

    “耳元阮,天上星。”

    “哥哥你会写吗?我会写哦。”

    语气得意得不得了。

    很快又毫无征兆地在向闵面前大哭起来:“我的头出不来了!”

    耳元阮,天上星。

    真的很好记,所以向闵一直记到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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