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楼下是一片窄灌木丛,冬天降临,自打我们来到这里训练开始,它们就变得光秃秃的。我看见住在隔壁的朱诺提着便利店的塑料袋从外面回来,一个金发帅小伙挽着她的手,大概是新的男朋友,毕竟她一直都非常受欢迎。
一个转弯后她也看到了我,于是冲我招手:“嗨,雪莉!要出门吗?”
我也扬起手对她微笑:“是的,下午好。”
即使哥谭市的风评再怎么差劲,但每年还是会有不少外地人来到这里读书学习。比如往远了说,来自北京的我,或者近一点的,比如来自布鲁德海文的林赛和来自德州的朱诺。
今天的朱诺也像德州的阳光一样热情,她身上穿着一件艳粉色的长裙,指甲涂成了向日葵金色,整个人看上去花枝招展,和哥谭市几乎没有晴天的灰色氛围格格不入。还好有她这样的人存在,不然每天面对一座灰色的城市,光想想我都要感到窒息了。
目送走了雀跃的朱诺,我离开充满年代感的公寓楼,走向距离这里最近的一个校区门口——我们约好见面的地方。每向目的地多走一步,我的心就更加雀跃一点,像一只往里灌氢气的塑料气球,快要飞到天上去了。
放松,平静下来,我在心里告诫自己,可是一点儿用处也没有。我真的很激动,脑子里的念头乱转,比如说待会万一认错了人,或者、或者话说到一半他又后悔来见我……紧张、焦虑等等乱七八糟的感情混在一块,我感觉自己现在就像一头心惊胆战又跃跃欲试的斗牛,还是患了精神分裂症的那种——虽然这形容简直糟糕透顶。
原本要走上五分钟的路程这次只花费了我一半的时间,等到我真正站定在校门口的时候,裸/露在空气外的小腿才开始慢慢恢复知觉,然后从腿肚子开始一抽一抽的疼,一路延续到脚后跟。
早知道就不穿这么高的细跟鞋了,我想,我走的太快了。
新年假期间几乎没什么在校学生,今天的校门口的停车区和最近几天一样空旷,唯一的一点不同就是一辆眼生的黑色轿车停在了最惹眼的正中央。虽然我对车子的知识可谓一窍不通,但从少见的车型和优美的线条来看,这应该是一辆价格不菲的车。
当然价格不菲了,我在心里想着,一边走向那辆车。
车牌号和短信里描述的一样,我深吸一口气,努力抑制住让心跳不要那么快。
接下来就是了,就是这一刻——布鲁斯·韦恩会从车子里出来,然后和我打招呼,我会在他的目光中坐上这辆车,就像电视剧和电影里演的一样。
但事实和我期待的有千差万别,永远都是如此。
车门打开,但从里面走出来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布鲁斯·韦恩,而是一位和我年纪差不多的、一看就是价格不菲的定制西装加身的黑发蓝眼年轻人。这个男孩不管站在哪里都是视线的焦点,即使位于空荡老旧的校舍区和光秃秃的枯萎植物旁也能闪闪发光,对比衬托下,旁边的一切此刻都成了不起眼的背景。
我认识他,或者说单方面见过他,在跨越大州和大洋另一边的电视新闻,或是花里胡哨剪报里。那时候我是个默默无闻、被人欺凌的落魄学生,而他是熠熠生辉的年轻总裁,几乎可以说是许许多多少女年轻时的梦想。
飞到半空中的氢气球被人用针戳了个洞,泄了气之后变得又瘪又丑。
我叹了一口气,刚刚还激动着的心情顿时被人泼了一桶冰水。
心里有个声音在念叨,说你快睁大眼睛看看吧,明明你是亲生的,他却十几年来都没主动找过你;再看看人家的养子,不光从外貌、智商还是气势上,怎么看都压了你一大截。这就是你们的差距,在不同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样子。
明明你也本应该有资格和他一样闪闪发光,但事实就是,你没有。
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我突然无法抑制的酸涩、自卑起来。这是我最糟糕的一个坏毛病,但我没办法控制自己,因为我把一切都想得太简单、太天真了。我被钉在阴霾的哥谭天空之下,幻想着自己在对方的光芒中落魄的缩成一滩看不出原本模样的东西,仿佛是对上了照妖镜的、没什么造化的小妖怪,或者是站在仙度瑞拉面前自惭形秽的恶毒继姐,身边还没有能帮助自己的仙女教母。
就在我疯狂进行脑内活动的时候,年轻的小总裁已经微笑着向我伸出了手,同时毫不在意我的呆愣和奇怪的心理变化,开始自我介绍。
“你好,我是提摩西·德雷克,布鲁斯的养子。我猜你就是雪莉?”
“对,是我……你好,真高兴见到你。”
我局促的伸出手,飞快的和他交握了一下,另一只手窘迫的捏紧了单肩手包的背带。
看吧看吧,就连和亲生女儿相认这种大事他都不会亲自出马,还要儿子来代劳,他肯定是一点也不在乎你……那个消极的声音还在念念叨叨,我恶狠狠的在脑子里冲它咬牙切齿的大喊闭嘴。提摩西·德雷克在收回手后很绅士的替我拉开车门,然后跟着我一起坐到了车子后排。
说起来,布鲁斯·韦恩到底是怎么和他的儿子们描述我的呢?
我有点好奇起来。
上车后,他先和司机交代了几句,举止间充满了成熟的商务人士气质。我查过资料,这个举手投足间格外自然的男孩比我还要小一岁,回想了一下去年的这时候自己的样子,我再次感受到了己不如人的痛。
大概是看我安静了太久,或者作为东道主需要起到活跃气氛的责任,坐在我身边的男孩不得不再次主动挑起话题——虽然我觉得他也感到有点为难和尴尬。
“说起来——你是什么时候来的哥谭?”
他说话的时候转过脸来看着我,蓝汪汪的眼睛像两颗透彻的玻璃珠子。我仔细的想了想,回答他:“大概是一个礼拜之前吧?我还没来得及好好参观过哥谭市的标志性建筑和景点呢。”
好像是终于找到了聊天方向一样,小总裁开始给我讲述起哥谭市的一众标志景点来,讲解细致用词得当,偶尔有幸路过一个,他还会贴心的透过车窗指给我看。
就算提摩西·德雷克不是全哥谭最优秀的导游,特也肯定是最贵的那一个。我望着车窗外飞驰而过的景象,灰蒙蒙的,现代哥特风的建筑中带着一股未来科技感,倒是意外地很相配。试想很多年前的妈妈也是在这里和父亲相爱的,我突然觉得,自己大概开始有点喜欢这里了。
一路上没有堵车,顺利的不可思议,至少在对于长年生活在北京的我是难得一见的。车子最后停在了韦恩企业的宏伟高层建筑前,小总裁和司机打好招呼后就亲自带着我坐电梯上去找大总裁的办公室。一路上路过的员工并没有几个,这让我莫名的感到了安心不少。
韦恩企业的建筑也是哥谭市的名地标之一,我在来到哥谭的飞机上就有在随行赠送的观光旅游小手册里读到过了。但我当我真正站在这座建筑里、面对一扇紧闭着的办公室大门的时候,强烈的违和感还是难以避免的扑面而来。
小总裁看出了我的紧张和不自在,抬起手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别担心,就只是简单的聊一聊,”他犹豫了一下,又说道:“反正我们都是……家人,不用觉得不自在。”
哇哦,自小到大第一次有人用‘我们是家人’这样的理由来安慰我,而且还是来自仅仅相处了半小时的、名义上的弟弟。不过即使如此,我也只是觉得很感动,却并没有得到安慰,原因是小总裁说出这句话时的笑容太完美了——完美的意思就是,很官方,但一点也不真诚。
电视里的那些油嘴滑舌的政客和八面玲珑的商人脸上挂着的就是这样的笑容,但当这样的表情真正出现在自己身边的人脸上是,我还是不免感到格外别扭。我看着站在自己跟前的提摩西·德雷克,只觉得让他做出这种过于早熟的表情,真是可惜了这张年轻、漂亮的脸蛋,和这双清澈、灵气的蓝眼睛。
我有点嫉妒他的眼睛。
他在什么情况下才会跳出这种刻板的模样呢?我一边想着,一边也学着他的样子微笑客套道:“谢谢你,德雷克先生。”
听到这个称呼,小总裁一路上都很得体的面具第一次出现了一丝裂痕,这让我感到了一种诡异的成就感。耗时不到一秒的瑕疵在我眼里倒是比之前生动好看很多,总算是跳脱出了油滑又官腔的壳子,给人一种‘他终于有点像个十七岁的青少年了’的感觉。
“咳,叫我提姆就行。”小总裁——现在或许该称呼为提姆了——抬起一只手不那么‘总裁范儿’的摸了一把发梢微翘的黑发,纠正了我对他的称呼。他的头发有点长了,发质看上去也软软的,随着他的动作晃悠悠的垂到耳朵下面一点,看起来挺可爱。
“好的,提姆。”我从善如流的改口,他细碎的小动作奇异的让我平静下来。
提姆越过我,把手放在办公室门上有节奏的敲了两下。里面传来一声低沉的“请进”,我抬起头和这个比我高了一截的男孩子对视了一下,然后迅速对着玻璃整理了一下仪容,之后深吸一口气。
“准备好了吗?”提姆问我。我点了一下头,然后在他鼓励的眼神下推开了门。
在看到那个男人的前一刻,我把手抚上心口,默默的安抚那颗在胸腔中企图雀跃起来的心脏。
你永远都无法要求未来成为你预想好的样子——所以在这一刻,不管怎么样,我准备好了。
一切都会顺利的。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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